崇文路街道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 民法典宣讲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准确理解掌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6月3日,崇文路街道办事处开展“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讲活动,邀请到了陕西金镝(榆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原本律师做《民法典》的专题宣讲,街道办全体领导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等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原本律师从好意施惠行为的责任承担、离婚冷静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行为效力、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肖像权的保护、抵押财产的转让等十个方面讲述了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同时,围绕民法典中热点、亮点内容,用十个生活案例精准、全面、生动地阐释了民法典与百姓生活的密切关系。最后大家结合自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踊跃提问,就体育健身器材的使用权、业委会的职责和义务,居民房顶漏水等进行了交流探讨。

通过此次宣讲,干部们纷纷表示,原本律师的讲解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既有理论高度,又通俗易懂。对于学习掌握民法典的核心内容、重大意义、具体实施都有重要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和学习生活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