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榆林榆阳区星空传奇榆星广场店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星广场5楼B2
经济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投资人):张国龙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行政审批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1日(拾天)
被公示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
A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B曾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C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D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
营活动。
2.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1)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含有住宅;
(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3)居民住宅区;
(4)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
(5)依照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 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周围;
(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不含地下一层);
(9)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电话:6662301
受理人姓名:贾治国 米拖美
地址:榆林大道160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644室
榆林市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