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6月1日榆林城和平解放,撤销三边分区,设榆林分区,管辖榆林、定边、靖边、横山、神木、府谷六县。1950年5月成立绥德、榆林两个专区。1956年10月撤销绥德专区,将所辖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六县并入榆林专区,子长、延川并入延安分区。1958年将十二县并为榆林(横山)、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绥德(吴堡、清涧、子洲)、米脂(佳县)六县。1961年所并各县恢复原制。1968年将榆林专员公署改为榆林地区革命委员会,为一级政权机构。1979年改为榆林地区行政公署,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1988年9月2日,榆林县改为县级榆林市。2000年7月1日,榆林地区行政公署撤销、设立地级榆林市,原县级榆林市改为榆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