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网网友反映“户口问题”相关问题的答复

网友留言
留言时间:2022-06-27 09:02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从小就在榆林市榆阳区青云镇色草湾村里长大的,家庭住址青云镇色草湾村五组28号,是色草湾村5组28号许x锋的二儿子,由于上学时在城里念书,导致户口迁出,毕业后一直想回原户籍,村里要昂贵的迁户费,因为刚毕业,没钱交,现在特别求助政府,能出面帮我把户口迁入原户籍,特此说明!

部门回复
回复时间:2022-07-04 08:10
回复单位: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办公室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后,我办责成青云镇党委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村民自治制度规定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经调查核实,您所在的青云镇色草湾村编制的村规民约规定:对于各种原因户口迁出又需要迁户回来的村民,需经过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通过,且只落户回村不享受分红等待遇;若希望落户回村并享受相关待遇,则需缴纳一定费用,且需经过全体村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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