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融合数据“一超四罚”,创新事中监管模式
嘉宾
范 炜 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副主任
时间
2020-09-23
简介
介绍在道路货运领域,利用数据融合,进行“一超四罚”相关政策措施
文字实录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本次访谈我们邀请到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副主任范炜,与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

嘉宾:

各位网友大家好,主持人好。很高兴能通过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跟大家交流。

主持人:

近年来我省道路货运从哪些方面进行构架,推动完成货运源头治超监管模式的?

嘉宾:

我们围绕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要求,结合行业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以建章立制为引领,打牢管理基础,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我省近年先后印发了《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13个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对治超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了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的10种行为,并规定被联合惩戒的失信当事人不得享受“绿色通道”政策;明确了“治超黑名单”报送流程、内容、解除等管理措施。通过建章立制不断从管理、执法、信用考核等方面综合指导治超工作,奠定了货运治超管理基础。二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石,提升执法能力,2016年贯彻交通运输部文件精神,我省对接了“路政治超信息系统”和“源头治超信息系统”的执法数据。将路面治超的执法案件传输至源头治超信息系统后,继续进行“一超四罚”。“一超四罚”是路面检查发生的违法超限超载案件,经现场处理后再对其从业人员、营运货车、运输企业、源头装载企业采取记录、约谈、教育、罚款等措施加以管理的制度。“十三五”以来, 接收路政移交案件3.57万起,反馈处理结果3.03万起,反馈率达84.87%。通过源头治超系统处理了从业人员2.37万人次,货运车辆2.71万辆次,货运企业2.6万次,源头装载企业2.06万次。形成了路面执法与源头治超业务协同联动的完整闭环,成为有效打击非法超限超载的必要手段。三是以诚信建设为目标,打通管理渠道,按照部省要求,对列入“治超黑名单”的,除进行交通运输行业内的相关管理措施外,经公示无异议的将逐级报至“信用交通”,实施相关领域的联合惩戒。“十三五”以来共报送联合惩戒车辆243辆,驾驶人员10名。我省正在建设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和信息化系统,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也将逐步无处遁形,能有力的推进企业自律与社会共治,促进信用体系建立。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在道路货运领域,利用数据融合,进行“一超四罚”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是什么?

嘉宾:

利用数据融合在道路货运领域治理违规超限超载,我们主要通过3个手段落实,一是执法程序规范,对治超管理过程进行全面记录和留痕;二是衔接业务流程,推进治超管理跨部门协同联动;三是“一超四罚”业务由线下转为线上处理,提升了执法和监督效率。通过跨部门协作、利息化手段已经统一了监管模式,也将是树立在违法失信者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这种“制度建设+失信惩戒+技术创新”的事中监管模式建立以来,初步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一、实现“一低三高”。治超工作的持续推进将降低货车超限超载情况,提高交通行车安全和道路通行效率,提高对社会公众出行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提高政府公正、公平、公信的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信用交通奠定基础。二、提高监管效能。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将违法超限超载执法案件统一归集、共享、互联,实现了全省涉案信息大集中,打通了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信息瓶颈”使全省道路货运市场监管工作整体效能迈上新台阶,在案件处置效率方面提高了近50%。三、优化营商环境。以强有力的事中事后监管,配以“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货车辆“三证”,启动普货车辆全国异地年审等工作,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

主持人:

对于“一超四罚”事中监管,未来还将面对什么挑战,以及发展对策是什么?

嘉宾:

主要面对的挑战是:取消4.5吨普货车辆三证后,“一超四罚”的落实问题,超限车辆实际信息与其他信息化系统数据不符的问题,机构改革带来的执法人员和职责变化问题。下一阶段我们的发展思路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仍将遵循放管服的要求,加强宣传、加强过程监管;二是按照省厅交通运输信息化“五个一”基础资源应用的要求,提高各系统之间数据对接质量,逐个解决存在的细节问题;三是待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后,根据各市区职责划分进一步梳理调整 “一超四罚”在系统中的落实渠道,通报渠道、通报对象和通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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