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密切接触者贺某、李某在榆阳区的活动轨迹

2022年7月14日15时20分,榆阳区联防办接到榆林市联防办协查工单:贺某为兰州新冠肺炎无症状病例刘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贺某已在榆阳区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队7月15日17时52分的流调报告显示,贺某在榆阳区活动轨迹清楚。现将贺某在以下时段相关场所活动情况通告如下:

贺某,7月11日0时0分在航宇路街道友谊路10号王红卫原林校擀面皮店17时0分离开,17时10分在榆林市榆阳区红都生活超市购物,17时25分离开。18时32分回到航宇路街道友谊路10号王红卫原林校擀面皮店再未外出。7月12日0时0分在航宇路街道友谊路10号王红卫原林校擀面皮店12时0分离开。12时20分回到航宇路街道友谊路10号王红卫原林校擀面皮店再未外出。

2022年7月15日7时34分,榆阳区联防办接到榆林市联防办协查工单:李某为兰州新冠肺炎无症状病例黄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李某已在榆阳区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队7月15日21时00分的流调报告显示,李某在榆阳区活动轨迹清楚。现将李某在以下时段相关场所活动情况通告如下:

李某,7月10日13时50分从西安火车站乘坐K8168次列车(11车厢),20时00分到相邻车厢上卫生间,21时55分到达榆林火车站下车出站。

一、请与上述密切接触者同时段、同空间内存在交集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或榆阳区联防联控办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与上述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居)史、接触史,以便及时排查。

三、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少流动、不聚集,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榆阳区联防联控办:

0912-3525064

0912-3525063

榆阳区疾控中心:

0912-8193195

榆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