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新冠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符某某在榆阳区的活动轨迹

10月6日12时00分,我办接汉中市宁强县协查工单:符某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周某某密切接触者。符某某现已在我区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我区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队的流调:符某某在我区活动轨迹清楚。现将符某某以下时段相关场所活动情况通告如下:

10月3日00:39榆林火车站核酸采集点做核酸00:49离开;09:30在金榆小区对面核酸采集点做核酸(佩戴口罩,一米线)09:37离开,随后返回盛景澜庭苑家中。

10月4日8:40从盛景澜庭苑小区家中步行至金榆小区对面核酸采集点,08:50—08:55排队等待采集核酸,于9:05回到家中,16:50从家中步行至金榆小区对面东沙农贸市场,17:00-17:20在东沙农贸市场买菜,17:30步行回到家中)。

10月5日8:50由盛景澜庭家中出发9:00到达金榆小区对面核酸采集点做核酸,9:05离开,9:10返回家中。

一、请与密切接触者同时段、同空间内存在交集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或榆阳区联防联控办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居)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少流动、不聚集,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榆阳区联防联控办:0912-3525064 0912-3525063

榆阳区疾控中心: 0912-8193195

榆林市榆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