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迹公布 |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1相关场所活动情况

2022年10月12日12:10,我办接到榆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刘某某1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1现已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市区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队的流调:刘某某1活动轨迹清楚。现将刘某某1以下时段相关场所活动情况通告如下:

10月03日

08:07金鸡滩欧源加气站加气,吃饭,未使用加气站厕所,10:43大保当金旺煤场卸货,11:14又在金鸡滩欧源加气,吃饭,13:58上河5队煤场装货,14:31榆靖路接李某某上高速前往甘肃,21:55宁夏马儿庄服务加气。

10月4日

大概9:00左右在甘肃金昌卸货,17:49嘉峪关锦航新能源加气,23:50玉门低窝堡装货。

10月5日

00:09酒泉加气,11:37夏利泉能源加气,20:46大保当金旺煤场卸货,21:21金鸡滩欧源加气、吃饭,22:06榆林市大河塔镇永安煤炉有限公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22:57上河5队煤场装货,23:51榆靖路口接李某某上高速前往甘肃。

10月6日

13:16甘肃武威服务区加气,17:24甘肃金昌卸货。

10月7日

1:30左右到玉门低窝堡煤场

10月8日

00:35玉门低窝堡煤厂装货,11:38武威服务区加气,13:00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寺滩收费站走人工通道上高速,21:32金鸡滩收费站走人工通道下高速后其同车司机李某某下车自行回家,21:39榆林市大河塔镇永安煤炉有限公司做核酸,后刘某某1独自一人驾驶车辆,于22:02到榆阳区337国道欧源加气站加气、就餐,同时空4-5人就餐,均无近距离接触,就餐时长约半小时。23:08到达金旺煤场过磅,过磅员魏某某,等待卸货期间未下车。其余时间均在车内未回家。

10月9日

02:00左右在金旺煤场卸货,卸货期间未接触其他人员,随后车内休息。06:00出发全程低速大约两个多小时至府谷县老高川镇金川鸿泰一厂装镁,10:45镁厂门口做核酸、10:51装镁过磅后走低速,于17:00榆林市大河塔镇永安煤炉有限公司,并在该公司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于19:34鸡滩世兴加气站加气并就餐,与加气员胡某某曾有近距离接触,就餐半小时后驾车离开,20:30郭家伙场应开重汽修理补胎,店里仅有老板刘某某一人,期间与修理铺老板同去隔壁德安通轮胎购买轮胎,轮胎店内老板李某某一人。21:00左右王则湾收费站上高速,行驶至榆靖高速路口附近接司机李某某(步行上高速),随后榆靖路口会面大保当来车白某,刘某某1替白某驾车(陕KH0221)宁夏吴忠市马儿庄高速出口,23:53三人在吴忠市马儿庄高速出口做核酸,随后刘某某1与李某某驾车陕KH1907全程高速去往甘肃省河口,白某自行驾车(陕KH0221)驶离。

10月10日

02:53盐池高速路口采集核酸,16:46吴忠市告知白某其核酸混采阳性。23:00左右刘某某1、李某某在甘肃省张掖市抗原检测阴性,继续驾车前行。

10月11日

11:00刘某某1与李某某驾驶半挂车(陕KH1907)到达甘肃黑山湖收费,因刘某某1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暂未放行。11日中午接到甘肃张掖市甘州区电话告知核酸检测阳性,刘某某1与李某某未被管控。

10月12日

7:00与李某某共同驾车抵达林北高速路口,榆阳区对二人进行核酸采集后,9:30李某某被转运至榆阳区容大酒店隔离,刘某某1继续车内等待,13:45刘某某1被救护车转运至榆林市第五医院

一、请与密切接触者同时段、同空间内存在交集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或榆阳区联防联控办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居)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少流动、不聚集,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榆阳区联防联控办:

0912-3525064

0912-3525063

榆林市榆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