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榆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 (部门)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部门单位:

现将《榆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部门)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榆阳区财政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榆区政财发〔2017〕36号)自行废止。

联系人:马兵  

电话:3518939


附件:榆阳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乡级(部门)报账制管理办法

榆区政财发147号,附件.docx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榆林市榆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