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47万元、省级资金1570万元,年终功能科目类列“2130505-生产发展”,经济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拨付扶贫报账专户,尽快制定资金项目计划。

接文后,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安排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规模50%,且不得低于2020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公示期限:长期公开

人:王宇成

联系电话:0912-3518939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