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区法委发〔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11月5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以下简称“职责规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2号),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的意见》(陕法委发〔2021〕7号)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榆法委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刻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榆阳,为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不断增强推动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坚持统筹谋划。立足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工作实际,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各领域工作落细落实,更好发挥法治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坚持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找准差距和不足,及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完善举措、纠正问题,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提升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三)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逐步落实到位,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能力有效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水平不断增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工作安排

(一)点评主体与对象

区委书记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点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所辖地区、机关站所、社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点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点评。

(二)点评内容

1.点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包括: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

(3)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

(4)《职责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内容;

(5)完成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任务情况,推动落实本地区年度工作任务情况;

(6)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宪法法律实施,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7)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情况;

(8)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情况;

(9)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法治督察问题和法治工作点评问题整改情况,下年度法治建设思路、重点和措施等情况。

2.点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包括:

(1)党委(党组)书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

(3)对本部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

(4)落实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完成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任务情况,推动落实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情况;

(5)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情况;

(6)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宪法法律实施,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7)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法治督察问题和法治工作点评问题整改情况,下年度法治建设思路、重点和措施等情况。

(三)总结整改

1、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专题研究与调查情况,确定点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具体点评方式等事项,向被点评单位下发点评预告。

2.召开点评法治工作会议。

(1)现场述法。由被点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法;

(2)逐一点评。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部门单位分管领导逐一进行针对性点评,见人见事、切中要害、言简意赅;

(3)总结点评。由区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整体述法情况进行全面点评,总结工作情况,确认特色亮点,指出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3.其他代表参与点评。点评法治工作会议按照不同层级,可以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等参加,可以适时安排参会代表质询提问。

4.问题整改落实。被点评单位根据会议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提出整改计划,建立整改台账,报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点评工作。要将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周密安排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注重结果运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要将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结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参考,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氛围。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依规问责。对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促指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督查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询问群众等方式,对相关部门单位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评估,确保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