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榆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法治工作部门组织党员干部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人才培养基地课程模块》文件内容,主动对接,积极开展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培训。结合实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深入研究和宣传解读,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2.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成效,部署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3.加强法治建设规划设计。结合《法治榆阳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榆阳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榆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4.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开展党(工)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运行机制。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制度。部署开展法治督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5.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年2月1日之前,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依法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每年4月1日之前,以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6.强化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加强依法治区工作机构和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加强对本地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调研、请示报告、审批备案、督察考核等制度。

7.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组织参加2022年陕西省十大“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等评选活动,让人民群众体会法治社会带来的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8.努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为深化改革等提供法治保障。

9.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榆阳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落实,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聚焦“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快推进一批创新改革举措落地,着力破解优化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实现全区95%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全面完成“一件事”流程再造。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治理政府失信行为。

10.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力度,依法及时从严惩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1.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基础,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面建立榆阳区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与整改工作清单,确保全面完成《榆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

12.优化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1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严格落实《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执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应用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体系建设,加大政务服务事项“受审勘”分离制度改革,加强审批信息化建设,完成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提升全流程网办率,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积极推进“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中介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推进中介诚信体系建设,打造公开、规范、有序、诚信、高效的市场环境。坚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位一体协同推进,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应用,推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一网办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5.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成立全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16.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巩固深化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加强信息通报和监督惩戒,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健全司法职业保障,落实因公伤亡干警特殊补助政策。

17.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办案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和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案标准,细化常见多发案件证据收集、固定指引。

18.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持续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持续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19.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优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与现代科技的结合。

20.强化司法行政工作效能。持续推进“六好司法所”建设,努力打造设施完备、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素质优良、职能彰显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完善律师工作制度,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完善律师执业行为监管机制。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区群众基础

21.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贯彻实施《榆阳区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法治教育讲座。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与作用发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22.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探索建立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2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和产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机制,充分发挥服务平台功能作用,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推进公证、法律援助、律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考评指标体系,推进第三方评价工作。

24.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围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通过整合资源、聚合力量,牢固构筑基层矛盾化解防线,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对黑恶势力依法打深打透、长效常治机制。

25.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和培训。

26.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制定我区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法治机构建设,着力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把法治教育纳入各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27.加强依法治区信息化建设。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探索法治信息化平台建设,有效整合法治信息资源,逐步实现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信息平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2022年工作要点落实的统筹协调。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整体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工作任务总台账,及时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