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榆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榆阳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年初全区性督查检查计划任务以及8月初各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的基础上,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和区司法局牵头,于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对全区27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

督察组严格按照督察细则内容,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督察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公开事项网上公开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等情况。同时对标对表《榆阳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版)》,督察各部门落实情况。

督察组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反馈问题和实地督察结果,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整改方案》,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要求全区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要压实整改责任,确保督察实效,形成以上率下的责任意识;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助力我区2023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