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运行机制

按照中省市区、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同时,紧密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此我院特别制定《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运行机制》,继续坚持思想不松、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坚决做到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绝不容许黑恶势力滋生发展、坐大成势。

一是组织机构常态化。保留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行,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是专案专办常态化。办案专班成员固定不变,继续办理涉黑恶案件。

三是履职办案常态化。提前介入制度、引导侦查全覆盖制度、请示汇报制度、“不放过、不凑数”的惩治机制、一体化攻坚的协作机制、督办指导的引领机制继续运行,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常态化。结合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注重黑恶势力根源的挖掘,针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预防,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依法治理,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推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