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强军优属十件事》来了!

为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和尊崇感,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双拥工作的要求,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广泛征求驻榆部队、武警、退役军人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多次座谈沟通,对过去强军优属九件事进行修订完善。2021年7月30日,榆阳区委常委议军会对《榆阳区强军优属十件事实施方案(草案)》进行了专题讨论,会后,进行了进一步修改,以区委办、区政府办文件印发《榆阳区强军优属十件事实施方案》。

方案进一步扩大了优待范围,提高了有关优待标准,拓展了优待内容:组建政策理论宣讲团,加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将现役军人家属、困难退役军人家庭、伤残军人、“三属”等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联系和精准帮扶的范围;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大幅提高,获得中央级荣誉称号奖励10万元、大军区和各军兵种荣誉称号奖励8万元、一等功奖励5万元、二等功奖励3万元、三等功奖励1万元、优秀士兵奖励2000元;新兵入伍后开展进军营回访慰问,军人入伍、退役时,组织欢送和迎接仪式,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的名录和事迹,编辑录入地方志,每三年开展一次评先树模表彰活动;为榆阳籍和驻榆部队官兵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服务;星元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为区内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伤残军人、驻榆部队现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及子女开通优先窗口,开辟就医绿色通道。

方案既提出了双拥工作的目标要求,也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将为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