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榆阳区营商环境
义务监督员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实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率,全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群众满意度最高的“五最”营商环境,我区将选聘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区干部职工、企业家代表。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诚信品质、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热衷参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具备开展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

(四)为人正直、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工作认真负责,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职责

(一)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三)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宣传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

(五)完成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选聘方式

(一)组织推荐。由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企业等推荐,经审查后予以聘任。

(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写《榆阳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择优聘任。

五、报名时间

2021年5月7日一6月7日。

联系人:高龙 18329203000 yyqyshb@163.com

榆阳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选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