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关于督办财政直达资金的函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显示,截至3月24日,我区直达资金预算下达36312.83万元,支出6739.19万元,支出率18.6%,支出进度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第一季度末,市财政将对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影响全区目标责任考核,按市财政要求3月底直达资金支出率达到33%。为此,区财政也将此项工作对照《榆阳区区级部门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管理,特此对各部门直达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督办。现将各部门单位具体下达支付情况通报如下:

区教育体育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746万元,支出率0;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195.8万元,支出率0。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经费57.5万元,支出率0;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464.51万元,支出率21.1%。

区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329.85万元,支出率0;2020年结转的公卫体系和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资金234.89万元,支出率0.29%。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018.4万元,支出率0。

区交通运输局: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884万元,支出率0。

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结转的灾害防治建设资金228.8万元,支出率0。

请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应支尽支,并于3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季度直达资金预计支出数及相关情况说明报区财政局国库股。

联系人:刘玄超 0912-3518920 18220223572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