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畜牧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榆区政财农发〔2021〕36号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畜牧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畜牧兽医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以及区畜牧兽医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肉牛产业资金计划的通知》(榆区政牧发〔2021〕77号)、《关于下达榆阳区2021年第一批集中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榆区政牧发〔2021〕81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区级畜牧产业特色养殖项目计划的通知》(榆区政牧发〔2021〕85号)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励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建发〔2021〕6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单位2020年畜牧产业专项资金2683.09万元(其中:用于生猪产业发展资金50万元,从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具体项目、分配金额,功能、经济科目详见附表。

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专款专用,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落实绩效管理要求,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节俭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益。

特此通知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