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1〕12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1〕123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9万元,省级资金1092万元。年终功能科目类列“2130505-生产发展”,经济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拨付衔接补助资金专户。

请接文后,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节俭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益。

特此通知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