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测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持续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以下简称“检查指标”)要求,市政府办公室近期委托第三方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检查指标,政府网站检查内容包括单项否决(6项指标)和扣分指标(包括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和功能设计4个方面内容),政务新媒体检查内容包括3项单项否决指标。2021年第三季度检查范围为全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53个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442个政务新媒体。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比例为100%,其中,合格50个,占比94.3%;存在严重问题的3个,占比5.7%(名单见附件1)。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第三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比例为100%,其中,合格431个,不合格11个,合格率为97.5%(名单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网站建设管理有待加强。检查发现,“米脂县人民政府”网未提供办事服务;“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网擅自进行网站改版,导致出现多种问题;“陕西政务服务(榆林)”网存在栏目空白、部分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要素不规范等问题。

(二)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个别县市区未督促所属政务新媒体落实“先申请后开通”政策,部分单位在政务新媒体摸底工作中存在漏报、误报等问题。一些部门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仅限于解决内容不更新等底线问题,未严格对照检查指标提升有效互动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网站的开办、整合、改版、关停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禁止私自进行。同时,要加强日常巡检,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二)提升政务服务网运行及服务水平。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管理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规范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要素,不断完善内容,按时回复留言,扎实做好政务服务网问题整改工作,保障政务服务网有效运行。

(三)做好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各县市区和各主管部门要做好所属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掌握开通及运维情况,及时了解更新状态,指导政务新媒体良好运行;同时,要对所属政务新媒体每月形成自查报告,对新增、关停等内容整合汇总后上报主管单位,并根据要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内规范填写。

存在问题的各相关单位要立即整改,并于8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