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综合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完成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榆阳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相关的规定草案。负责对国家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区级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实施进度、财务收支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进行稽查,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2.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依据《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对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派出机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3)对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受上级审计机关委托,对国有金融、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5)对区属国有企业(含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6)对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稽察工作。

(7)对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对机构编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审计。

(10)对重大政策措施、宏观部署落实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

(11)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审计的中央、省、市驻区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区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开展审计专业培训。

6.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区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及区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村集体财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以及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0.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1.承担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为榆阳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榆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榆阳区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按照“揭示问题、纠正错误、节约资金、规范行为”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2019年,累计完成审计项目521个,较2018年增加了97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283万元(其中违规金额769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588万元);应上缴财政资金1051万元,目前已上缴财政资金950.98万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6564万元。2019年,我局累计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建议754条,被采纳585条;向纪检及主管部门移送案件6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报送审计送阅件4件;公告审计结果57个;获全市优秀专项审计综合报告1件、优秀审计项目3件。

(一)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完成了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计。

完成了201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并综合其他项目审计、整改结果,形成了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计中,重点审查了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关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存在部分预备费支出不合规、部分非税收支未纳入国库核算、往来长期挂账、存款压缩比例不符合规定、滞留专项资金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及时进行整改。

(二)突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不断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程序执行、资金管理、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和工程造价控制等情况。完成了全区48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审计金额31.0713亿元,核减金额2.6564亿元,核减率8.5494%。同时,开展了汽车产业园区实施的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和区住建局实施的农科二路两个区属重点项目跟踪审计。通过多种举措,提高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效率,项目积压严重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审计发现主要存在施工企业送审结算价多计工程价款、应缴未缴各项规费、超规模投资建设和合同外新增工程较大等问题。通过预决算审计,节约了建设资金,促进了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规范了投资行为,保障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不断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责。

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各部门、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做到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相结合,将预算总体情况与执行具体情况相对比,对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遵守财经纪律、廉政纪律以及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界定责任。完成了区接待办公室原主任余郡、人民医院原院长贺波等共27个单位28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市审计局授权委托的3名副县级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离任审计。

(四)统筹抓好统审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不断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的监督力度。

一是按照市局的安排和要求,完成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审计工作任务。审计中,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等情况,就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欠款工作情况、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管理情况、2017年以来新开工项目招投标管理情况、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不断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政令畅通。

二是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主线,对2017年以来全区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以及扶贫项目的绩效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查处了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管理运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会同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农业局,抽调16名领导干部。成立了4个专项督查组,分两次对涉及榆阳区2016年-2018年扶贫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对全区2017-2018年度扶贫领域重大项目招投标程序履行情况(投资额度50万元以上)进行了专项督察。

三是按照审计署和省市部署,开展了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加大对安居工程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重点环节、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了安居工程政策的落实。

四是以加快整合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为目标,对2018年至2019年6月全区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核实医保基金的收支规模和资产负债(包括隐形的债权、债务)情况,检查了全区医保基金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揭示了我区医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规范基金管理、促进基金安全、完善医保基金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五是按照省、市审计部门的安排,完成了对神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营商环境提升政策落实情况的交叉审计工作。从管理角度对神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营商环境提升政策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风险化解防控的能力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

六是完成了榆阳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情况、榆阳区人民政府2018年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等13个专项审计项目,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效益性。

(五)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督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下大力气解决长期以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等“共性”问题、“顽固”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督查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一是按照“谁审计谁监督整改”的原则,各审计组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二是成立了监督检查组,由局党组成员担任组长,配备三名专职干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的督查,为落实整改工作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三是今年6月份,联合区纪委监委,成立了整改督察检查小组,对各责任单位未按时整改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多措并举,使2018年审计报告中揭示问题和历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率达到90 %以上,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榆阳区审计局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榆阳区审计局本级(详见附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2人;

实有人员67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53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1367.07万元,较上年增加408.98万元,增加43%,原因是项目增多。

(2)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1367.07万元,较上年增加408.98万元,增加43%,原因是项目增多。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136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367.07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136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27万元,占总支出78%;项目支出301.8万元,占总支出22%。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367.07元,较上年增加408.98万元,增加43%,原因是项目增加。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367.07万元,较上年增加408.98万元,增加43%,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7.07万元,占总支出100%,较上年增加408.98万元,增加43%,原因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29.35万元,调整预算数1372.07万元,决算数136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801),年初预算数681.19万元,调整预算数1018.27万元,决算数1018.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调资补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10804),年初预算数48.16万元,调整预算数52万元,决算数47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节约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10899),年初预算数300万元,调整预算数301.8万元,决算数3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5.27万元,较上年增加390.83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1018.27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350.3万元、津贴补贴72.1万元、奖金244.3万元、伙食补助费24.6、绩效工资8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8万元、住房公积金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37万元,较上年增加384.13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47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10.32万元、工会经费9.68万元、其他交通费13.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1万元,较上年增加6.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24万元,调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0.22万元,完成预算的92%,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0.2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维护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无新购置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4、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3批次,45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年初预算数0.24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22万元,完成预算的92%,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

(四)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年初预算数25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6.1万元,完成预算的64%,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8.9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辆,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数量467,价值103.09万元,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

2019年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是/否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及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2%。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共反映审计业务专项经费1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审计业务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

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00万元,执行数301.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151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

(详见附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48.1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52元,支出决算数47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16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附表)

榆阳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