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金沙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部门综合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完成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榆阳区金沙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榆阳区金沙路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办事处的全盘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4、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5、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和民事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7、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9、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承办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党政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办公室、宣传教科办公室、 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是组织建设守正创新。2019年,街道积极探索基层党建新路径,围绕“魅力金沙、活力党建、幸福社区”党建主题,建立了“三三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建统揽、服务优质、治理有效的城市党建工作新格局。基础工作规范提升。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坚持学、查、改同步推进,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推进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追赶超越”活动和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2次,调研指导支部党建15次,创建五星级党支部1个、四星级党支部1个。共建工作联动发力。画出了以街道党工委为圆心,社区党支部、辖区单位、两新党组织为服务半径的共驻共建同心圆,先后召开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6次,共建长期服务项目9个、短期服务项目23个,实现了辖区单位党组织优势资源充分发挥,服务居民多元便利。亮点工作暖心惠民。金苑社区成立了全市首家老年人全托照料中心,设有14大类50小项服务类别,累计服务老年人6391人次;引进了全区最有影响力的公益组织“禾苗课堂”,为困难家庭孩子授课130节,受益儿童2500余人。金林社区成立全区首家数字图书馆,居民通过手机“扫一扫”,就能享受到丰富的文化资源,树立了智慧社区建设新模式。金榆社区打造了“预存爱心、待用快餐”党建品牌,辖区单位、爱心人士认购待用快餐491份,社区支部已派送286份,为困难群体提供了精准服务。各社区亮点工作多次受到了市区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2、是队伍建设紧抓不放抓住“关键少数”。街道党工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班子成员带头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先后集体研究“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22次。抓牢意识形态。按照《进一步加强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意识形态的管控,全年党工委中心组学习29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46次、发表网宣文章39篇,在全办唱响了主旋律、弘扬了正能量。抓实学习教育。坚持班子成员领学促学、党员干部全员学。通过金沙党建APP、主题教育“口袋书”、干部例会等学习载体,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全年集体学习58次、班子成员讲党课15次、专题宣讲6次,开展了“弘扬治沙精神、践行初心使命”、观影《周恩来回延安》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

3、2019年,我们守底线、存戒惧,讲担当、改作风,在监督执纪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街道党工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思想建设和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廉洁自律制度,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强化责任落实。贯彻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区纪委“三个五”工作法,制定办事处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考核办法、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等,压紧压实了管党治党责任。强化警示教育。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和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等专题教育,先后开展专题教育12次、观看廉政教育片5次、廉政宣传18次。强化执纪监督。采取常规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金、节假日纪律执行、涉黑涉恶等整治工作,重点督查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慵懒散慢虚等问题,批评教育12人次、约谈7人次,提醒谈话11人次、立案查处2人。此外,街道在便民服务,公务接待,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方面严格按照区纪委要求开展工作。

4、2019年,我们面向大多数、关注最底层,保基本、兜底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针对辖区残疾人占城市残疾人总数近50%,低保户占城市低保总数30%的现状,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走访,建立健全困难家庭信息台账,根据实际情况,精准施策,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全面做好社会保障工作。2019年,累计为辖区211户低保户发放低保金272万元;医疗救助审核认定25户;临时救助发放66.89万元,救助困难人群573人次;城市特困供养人员7人,发放补贴10.2万元;拥军优抚30人,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35.5万元;资助困难大学生28人13.7万元;残疾人精准康复培训395人,两项补贴238人30.1万元;养老保险参保488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6566人,缴费168.4万元。

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品质。按照“社区办公场所最小化、居民活动空间最大化、服务设施最优化”的服务理念,对金林社区进行阵地改建,全面规范社区服务群众功能室,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精细化服务。全年组织开展“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情暖冬至”等活动19场次,开展道德讲堂、下乡慰问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9次,开展“奋进新时代 壮美70年”“喜迎建党98周年”等主题活动12次。全面推进敬老爱老事业。与区老年大学联合建立了金林社区学校、金沙小区老年大学,为辖区老年人上课135节。成立3个老年人照料中心,服务老年人1.1万余人次。组建6支老年人合唱团、文艺宣传队,丰富了辖区老年人日常文娱生活。金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正式启动运营。该中心为榆林市内唯一一个全托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5、2019年,我们坚持群策群力、联防联治,全力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治理初见成效

2019年,金沙路街道创造性建立了“树型”网格工作机制,形成了以三级网格矛盾调解机制为核心、以配强各级网格责任人为手段、以人民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打出了推广“枫桥经验”、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社会治理“组合拳”,街道各项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树型网格助力“枫桥经验”落地生根。金沙路街道“树型”网格确立了街道-社区-小组三级全科网格管理体系,按照“1+1+X”模式,配备各级网格骨干力量163人,同步成立了“老张”人民调解室,依规配备3名调解员、3名书记员,结合街道网格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街道各级网格矛盾纠纷及时排查调解处理,做到抓小、抓早,依法、就地化解,积极探索出矛盾纠纷解决新路径。成功调处电厂小区4千多人的吃水问题,志科小区物业暖气不暖、楼房漏水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矛盾纠纷;成功调解辖区内物业、邻里、家庭、财产、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各类矛盾纠纷16起。综合治理助推“平安建设”统筹开展。以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信访为抓手,充分结合“网格树”工作机制,与辖区单位联动开展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安全宣传等活动,入户走访5次、法制宣传19次、消防培训6次、应急演练3次;社区联合监管“涉教”“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员70人、解除1名反邪教人员;同时有效回复处理市长热线、区长信箱、百姓问政等群众诉求400余条。

6、2019年,我们强举措、重落实,坚持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碧水蓝天净土”。在文明创建、铁腕治污攻坚战中,全办卡时间赶进度,强化目标导向,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社会治理等突出问题抓起,广泛动员辖区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创建、污染治理等工作,实现共驻、共建、共享文明成果。

强化环境整治全力打造“文明”。街道先后发动各单位干部600多人次,动员群众2400多人,按照三大社区整治板块的任务分工,分别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小组,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出动机械40余次、倾倒垃圾80余吨。同时开展单位、居民洒水除尘工作,积极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对随意丢弃垃圾、破坏环境的个人进行耐心教育引导,同时利用辖区LED屏、楼宇宣传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创文知识,共张贴宣传海报3000余张、发放宣传彩页20000余份;结合“我们的节日”“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等主题活动,举办创文文艺活动35次;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党员志愿者上街入店规范商铺经营400余家;启动“最美家庭”“文明岗”等评选活动,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43次。加强空地绿化全力共建“生态绿”。在春季种植绿化的黄金季节,全办上下联合辖区居民群众,投入10万余元对辖区空闲地、沿街绿化带缺失地段、黄土裸露地等进行种树补草,共整治空闲地14块,铺设防尘网100余亩,种草籽600余公斤,种植树苗1000余株。为了使已绿化的空闲地得到长期管护,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同时,还将绿化美化管护与街道创森工作同抓共管,纳入社区“五好家庭”评比活动中,积极动员居民参与到维护和监管工作中来,形成“生态绿”管护长效机制。推进散煤治理全力守护“榆林蓝”。全办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夯实责任、因地制宜对辖区燃煤锅炉拆改,散煤贩售、禁燃,竹胶板等杂物禁燃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整治,拆改锅炉6台,摸排整改散煤用户179户,发放兑换洁净煤票210吨,煤改气补贴8.8万元。结合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燃烧散煤、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多措并举让广大居民群众成为“榆林蓝”的建设者、守护者和受益者。

此外,武装、计生、司法、统计、工青妇、非公经济及社会组织等各项工作也都扎实有序的开展。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30人;

实有人员55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40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1051.47万元,较上年增加347.31万元,增加49.32%,原因是新成立3个社区。

(2)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1051.47万元,较上年增加(347.31万元,增加49.32%,原因是新成立3个社区。

(附2018/2019年总收支对比图,图表按上图所示列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105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51.47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收入结构附饼状图,按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分类标示)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105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84万元,占总支出71.22%;项目支出302.63万元,占总支出28.78%。

(支出结构附饼状图,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分类标示。)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051.47万元,较上年增加347.31万元,增加49.32%,原因是新成立3个社区。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051.47万元,较上年增加347.31万元,增加49.32%,原因是新成立3个社区。

(附2018/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对比图,图表按上图所示列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47万元,占总支出100%,较上年增加347.31万元,增加%49.32%,原因是新成立3个社区。

(附2018/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对比图,图表按上图所示列示)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53.87万元,调整预算数1051.47万元,决算数105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301),年初预算数653.87万元,调整预算数1051.47万元,决算数105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新成立3个社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1.47万元,较上年增加347.31万元,原因是新成立3个社区。

其中,人员经费687.12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225.3万元、津贴补贴39万元、奖金135万元、绩效工资112万元、伙食补助费6.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1万元、住房公积金51万元,较上年增加346.72万元,原因是新成立3个社区;公用经费61.72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27.13万元、印刷费1.9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5万元、邮电费4.9万元、差旅费2.8万元、劳务费7.8万元、工会经费2.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减少226.1万元,原因是降低公用经费及将租赁费计入项目支出中。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0万元。

(二)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

(三)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1977台,价值309.65万元,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

2019年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19.89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61.7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61.72万元,支出决算数6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附表)

附注:各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2-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