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部门综合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完成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省、市、区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合作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2.围绕全区“三农”工作大局,对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农村日用消费品购销网络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

3.承担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的任务,按照区政府授权,承担化肥、农药、农用物资、棉花、羊毛、茶叶以及防汛抢险、救灾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协调和管理任务;负责系统烟花爆竹和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

4.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5.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利益。

6.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加强乡镇供销社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负责全区基层供销社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区供销社系统的会计、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8.代表区内系统经济组织与区内外经济组织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组织协调和指导系统的外经外贸工作。

9.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全资、控股和参股的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指导全区基层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10.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社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11.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财务审计股3.经济发展股4.企业管理股。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社紧紧围绕服务三农一个中心,以区委、区政府《榆阳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狠抓基层网络、电子商务两大建设,促进榆阳农特好产品线下展示、线上销售的融合发展,强化农产品购销、农资供应、仓储物流三大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全区农产品的品牌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继续拓展订单农业、农村快递、智慧超市三项新兴业务,全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和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1.85亿元。销售化肥6.1万吨(市补化肥1.2万吨,市补测土配方肥1万吨,区补化肥3.9万吨),销售额7200万元;油品销售1.35万吨,销售额7900万元;消费品零售2500万元;电子商务平台农特产品销售600万元;烟花爆竹销售300万元。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措施

1、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各项会议精神,周密部署全年供销工作。

3月21日,召开了全区供销社工作会议,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区两代会和区委全体会议等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全区供销社过去一年的工作,表彰奖励了12个先进集体和8名先进个人,颁发了2019年工作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书,印发了《榆阳区供销社2019年工作要点》,下达各基层社全年经济发展指标,全面落实了全系统全年工作任务。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区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主题教育办的部署要求,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把学和做结合起来,把查和改相互贯通,引导党员干部坚守为农初心、勇担为农使命,全力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一是在提升学习实效上下真功。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坚持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每日自学、学原著、原原本本学,做笔记、写心得,让党的理论成果和新思想入脑入心,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提升供销社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在深入查摆问题上使真劲。广泛征求意见,向基层供销社广大职工开门见山征求意见建议,梳理去年以来各级领导视察检查时的指示和建议,党组班子会议讨论存在的问题,检视出供销社系统存在的三个问题,由班子成员专题调研,为抓落实打好基础。三是在推动为农服务上见真效。整改抓落实工作中,针对基层意见,积极争取省市区支持,落实了镇川供销社物流设施建设、供销集团荣泽为农服务中心、马合供销社业务用房、打拉石村级综合服务社维修、补浪河供销合作社新建营业门店、牛家梁供销社古城滩综合服务社升级改造、小壕兔供销社富兴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刘官寨供销社维修等项目建设资金50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供销基层网络面貌,提升了为农服务水平。

3、强化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意识形态。

围绕区委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专题开会研究部署,细化职责任务,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落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章等加强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在区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下,开展了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工作,通过观看《蜕变的灵魂》、《贪与悔》等警示教育影片,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理想信念,自警自戒,敬畏法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具体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身上,领导干部廉政网络教育学分全部达标,宣传报道稿件2篇,全社人员自觉遵守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为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加快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一是省、市专项资金助力榆阳供销基础建设。争取省市专项资金170万元,自筹资金130万元,实施了镇川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马合供销社维修改造项目、补浪河供销社农技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牛家梁供销社古城滩村级综合服务社升级改造项目、小壕兔供销社富兴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

二是区级“新网工程”全面推进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投入区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80万元,自筹资金20万元,实施了芹河供销社院落硬化、清泉供销社镇川分销店外立面改造、巴拉素供销社外立面改造、牛家梁供销社外立面改造、孟家湾供销社维修改造、刘官寨供销社维修改造、红石桥供销社维修改造、供销沙梁梁柳编专业合作社场地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

三是马合供销社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开工。为全力配合马合镇集镇规划建设及街面拓宽工程,经区政府第27次专项问题会议研究同意,拆除马合供销社原有商业门面房,新建供销社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488.87平方米,预算投资141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目前,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已开工建设。

四是加强基层社组织建设,抓好供销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深化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强化基层社服务能力和水平,对全区资产、经营情况薄弱的部分基层供销合作社进行代管。 青云供销合作社代管刘千河供销社、古塔供销社、余兴庄供销社,镇川供销社代管清泉供销社,榆阳区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代管刘官寨供销合作社,对应调整基层供销社负责人3人。

五是指导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示范带动作用。荣昌府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公司+农户”的模式,扩建冷藏库2000立方米,在金鸡滩、岔河则种植1200亩红萝卜,年产胡萝卜2800吨,产值350万元,带动当地农户增收100多万元。榆阳供销集团公司与沙梁梁柳编合作,成立了榆阳供销沙梁梁柳编专业合作社,投入10万元完成了生产场地硬化和生产用柳的种植,吸收当地农户入社30多户,为农民增收建立了新产业。

六是实施大田托管项目。以龙头企业托管服务为引领,按照“全托管”、“环节托管”、“经营式托管”三种托管服务方式开展土地托管业务,托管面积1.1万亩。博海农牧业科技公司在岔河则乡开展5100亩马铃薯、板兰根土地托管服务,以省集团公司旗下的荣和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小纪汗乡开展了5000亩马铃薯种植托管服务,顺利通过中省验收。

七是农村电子商务推广工作再上新台阶。以社属榆林大才电商公司为龙头,以榆林土特产电子商务平台陕北优选及京东榆林馆为平台,将榆阳的特色产品在京东榆林馆集中展示。注册“陕北大大”商标品牌,包装榆阳小米、绿豆等小杂粮,打造“香谷小米”、“五谷粥道”等系列产品,进行线上线下销售,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年销售各类农特产品600多万元,品牌效益逐步显现。积极参与农产品促销工作,多次组织全区农特产品外出产销对接,提升榆阳好产品的知名度,工作得到省供销社的充分肯定,被评为“2019年度农产品促销活动优秀展示奖”。已建成的鱼河峁、镇川、补浪河、芹河、牛家梁、小壕兔、赵家峁、岔河则、小纪汗、金鸡滩标准化京东农村电商合作点上线运行,为农村消费群体网络购物提供便利。

通过综合改革,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区乡村三级销售服务网络;打造了农村电商服务网络,有效解决了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的问题;通过实施大田托管项目,参与了榆阳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改造提升,基层网点服务功能逐步增强,经济效益显著提升。我区镇川、小壕兔、金鸡滩供销社被中华全国总社命名为“全国基层社标杆社”,冯家峁、昌汉界等7个村级综合服务社被省供销社命名为“陕西省五星级村级综合服务社”。我社在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会议上,被市政府授予“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优秀单位”,并作了先进经验交流。在全省供销社理事会议上,我社代表全省深改优秀县区,以“加强基层社组织建设、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为题,作了先进经验交流。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1.榆林市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详见附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

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3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1385.77万元,较上年增加68.13万元,增加5.17%,原因是本年开始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的单位交款部分预算下发到单位,由单位自行缴纳。

(2)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1385.77万元,较上年增加68.13万元,增加5.17%,原因是原因是本年开始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的单位交款部分预算下发到单位,由单位自行缴纳。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138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85.77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138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2万元,占总支出30%;项目支出968.57万元,占总支出70%。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385.77万元,较上年增加68.13万元,增加5.17%,原因是本年开始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的单位交款部分预算下发到单位,由单位自行缴纳。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385.77万元,较上年增加68.17万元,增加5.17%,原因是本年开始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的单位交款部分预算下发到单位,由单位自行缴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5.77万元,占总支出100%,较上年增加107.33万元,增加8.4%,原因是本年开始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的单位交款部分预算下发到单位,由单位自行缴纳。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949.37万元,调整预算数436.4万元,决算数1385.77万元,完成预算的145.9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160299),年初预算数949.37万元,调整预算数436.4万元,决算数1385.77万元,完成预算的145.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7.2万元,较上年增加148.9万元,原因是本年开始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的单位交款部分预算下发到单位,由单位自行缴纳。

其中,人员经费386.65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52.64万元、津贴补贴49.36万元、奖金49.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65万元、住房公积金11.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8万元、生活补助78.57万元、奖励金1万元,较上年增加150.91万元,原因是本年开始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的单位交款部分预算下发到单位,由单位自行缴纳;公用经费30.55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5.48万元、手续费0.04万元、差旅费8.92万元、工会经费0.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8万元,较上年减少2.01万元,原因是节约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维护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团组0个,共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新购置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4、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接待。

(三)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会议费。

(四)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培训费。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辆,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24台,价值13.95万元,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

2019年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是/否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及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0.21%。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共反映化肥补贴和新网工程等

2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化肥补贴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600万元,执行数6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截止2019年底完成化肥补贴3.9万吨,提高了农民种地积极性,增加了收入。

新网工程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8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好本年度5个基层供销社的维修改造,完成柳编合作社投资参股,提升了供销社的社会形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30.4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0.07万元,支出决算数3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3%,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原因是开支需要。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附表)

附注:各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表:

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