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部门综合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完成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关于行政审批工作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探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二)负责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建立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落实,健全完善与相关工作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向有关部门通报、通知、告知审批办理情况。(三)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根据中省市区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实时做出相应调整。(四)负责办理从相关部门划入的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社会事务等领域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审核备案和公共服务等事项,依法履行审批职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专家评审等工作,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负责对审批程序复杂、专业要求较高,带有制约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的事项,组织开展政策风险评估。(六)负责受理对区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并依规进行承办、转办和督办。(七)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八)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督管理股、市场准入一股、市场准入二股、投资建设股、社会事务股、民生保障股、交通运输股。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引领政务服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年3月份,局党组成立以来,领导班子坚持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坚持理想信念、防微杜渐、严守底线。9月以来,局党组按照区委有关部署,按照“不划阶段、不分环节”的要求,严格将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细化了具体任务,确保主题教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一是全年组织集中学习30余次,上党课8次,撰写心得体会10余篇、学习笔记人均2万余字,组织干部观看《大会师》、《周恩来回延安》、《丫山清风》等教育片,收看全省政务服务演讲和全区道德模范颁奖视频,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提高理论知识。二是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10月22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三馆一中心”、陕北民歌博物馆、补浪河女子民兵治沙连等纪念馆,切实增强了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三是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2个调研组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调研,先后5次与前来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群众进行座谈,听取老百姓对政务服务方面好的建议,聚焦突出问题,完成调研报告。四是局党组还采取了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新媒体留言等多种方式,共征集服务对象、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5条。同时局党组深刻检视问题,细致剖析原因,建立整改台帐,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五是我局先后于12月5日和12月10日分别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和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建立台账,对标整改,确保主题教育工作落在实处。

(二)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强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是制定出台了《榆阳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理顺我局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权责关系,建立起“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审批与监管分离”机制;出台了《榆阳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渡期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改革任务,夯实改革责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过渡;出台了《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我局与原审批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研究和妥善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对拟划的293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摸底,为下一步划转做好准备,另外部分审批程序复杂不具备划转条件的116项公共服务事项,将统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三是各相关部门将拟划转人员报至我局后,我局按照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是否与划转后职责相对应、是否符合机构编制划转要求,多数人员基本能符合划转要求等指标对拟划转人员考察,经研究同意予以划转,已提请区政府研究,同时协调区委编办做好编制调剂,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四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榆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机构改革统筹兼顾,逐项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时间表、责任链,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三)梳理事项要素信息,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按照“三级四同”目录,对事项实行“颗粒化”管理,我们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系统。一是全面梳理完成“四办”事项清单,梳理出行政许可事项39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53项,审核转报事项83项,公共服务事项135项,以及其他各类事项64项。目前有182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92.22%网办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二是我局按照区电子政务办转发《门户网站检查报告》,协调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单位完善826项事项要素信息,对其中682项区级事项逐项检查核对补充,对剩余144项无权限事项积极报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协调解决。

(四)科学整合办事窗口,努力提升大厅服务效能。根据机构改革进驻部门变化情况,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造工作,我们将原有的62个办事窗口,进行科学整合,合理配置,按照职能划分为投资建设、社会事务、经营管理三大类六个办事区域,同时在“项目审批”区、办税区、婚姻登记服务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区设立绿色办事通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集中、便利、高效的办事环境。截至目前,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25100余人次,受理各类事项83400余件,办结81963件,日办结率为99.23%,受到群众广泛好评,群众满意率为99.97%。

(五)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助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我们结合实际对照创建任务逐项梳理落实:一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创文责任意识。我局组织创文知识培训、礼仪等专题培训8次,督促窗口工作人员逐步养成讲文明、重礼仪的良好习惯,在生活和工作中自觉践行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使者;二是健全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大厅日常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原则,结合中心原有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20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窗口人员行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领导带班巡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到大厅进行巡察,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对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对违反中心规定的行为严肃问责;三是加强创文宣传广告投放力度,完善政务中心硬件设施。改造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各1间,均达到使用标准,更换过期消防栓11个,补充缺失消防栓7个,更新了大厅窗口分布示意图2处、开关宣传贴50多个和窗口岗位宣传贴纸60多个,在政务中心醒目位置设计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公益广告各1处,制作张贴消防栓使用方法、禁烟标志、节水标志等宣传标志20余处,无障碍通道指示牌2处,健康教育宣传栏1处。文明创建提升了政务服务中心形象,打造了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政务服务大厅。

二、亮点工作

(一)创新开展代办服务,全面优化中心办事环境。我局充分考虑政务中心工作实际,在办事大厅推行“贴心帮办”服务,组建“店小二代办专班”,变政府部门“端菜”为企业“点单”。一是甄选了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语言表达好的工作人员5名,通过培训上岗,组建起代办帮办队伍。二是在政务服务大厅导询台设置志愿服务站,为办事群众提供抽号、复印、指导填表、电脑操作等无偿帮办服务,有效解决了个别办事群众找不到网址和不会操作电脑等困扰,同时对于老弱病残孕等身体状况不好的办事群众还将引导至相应的窗口办理业务。三是在政务服务大厅投资建设类服务专区和市场准入类服务专区推行代办服务,对于部分事项如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许可、小作坊许可等需要网上申报等手续的事项,代办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提供代为办理或协助办理服务,平均每件代办件为企业法人节约3个工作日,得到了广大企业法人和群众的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截至目前,我们共帮办和代办1200余件,累计为群众免费复印30000余张,指导填写表格5000多份。

(二)夯实政务服务基础,加快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今年以来,我们在全市率先完成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红石桥乡、芹河镇、镇川镇、崇文路街道等4个重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升级改造,其中区级政务服务中心配备了查询机、抽号机、高拍仪等信息化设备,实现了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市区乡三级互联互通;19个乡镇、12个街道便民服务站全部配置了标准化建设基础设备,个别乡镇和街道还配置了查询机和高拍仪等信息化设备;70%以上的村和100%的社区设置了便民服务点,为办事群众提供了高水平的政务服务保障。

(三)高效利用热线平台,竭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要求,完成了热线平台软件系统的升级改造,成立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公室,搭建起承接转办受理平台,按照“统一承接、按责转办、统一督办、限时办结、统一考核”的原则,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建议、求助四大类的问题,其中咨询、建议类工单做到3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求助、投诉类工单做到5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目前,全区所有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实现了横纵区域全覆盖,平台建设进度排在全市前列。根据全市转办工单统计,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平台承办工单1567件,办结1537件,及时转办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工单承办量和覆盖面居全市第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

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3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403.74万元,较上年增加403.74万元,增加100%,原因是2019年行政审批服务局新设。

(2)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403.74万元,较上年增加403.74万元,增加100%,原因是2019年行政审批服务局新设。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40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3.74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40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76万元,占总支出53%;项目支出191.98万元,占总支出47%。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403.74万元,较上年增加403.74万元,增加100%,原因是2019年行政审批服务局新设。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03.74万元,较上年增加403.74万元,增加100%,原因是2019年行政审批服务局新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74万元,占总支出100%,较上年增加403.74万元,增加100%,原因是2019年行政审批服务局新设。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03.74万元,调整预算数403.74万元,决算数403.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301),年初预算数211.76万元,调整预算数211.76万元,决算数211.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0302),年初预算数191.98万元,调整预算数191.98万元,决算数19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76万元,较上年增加211.76万元,原因是2019年行政审批服务局新设。

其中,人员经费167.47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30.53万元、津贴补贴18.34万元、奖金20.25万元、伙食补助费8.36万元、绩效工资2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7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7.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3万 元、住房公积金22.7万元,较上年增加167.47万元,原因是2019年行政审批服务局新设;公用经费40.81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18.58万元、印刷费0.7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6.14万元、差旅费0.66万元、维修(护)费0.21万元、会议费0.81万元、专用材料费1.33万元、工会经费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较上年增加40.81万元,原因是2019年行政审批服务局新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万元,具体包括生活补助3.48万元,较上年增加3.48万元,原因是2019年行政审批服务局新设。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维护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团组0个,共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决算。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4、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

(三)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数0.81万元,调整预算数0.81万元,支出决算数0.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决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辆,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347台,价值118.55万元,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

2019年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否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9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116.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9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共反映政务大厅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运维年费、政务服务中心智慧政务建设、政务大厅服装采购等3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一政务外网网络运维年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74.8万元,执行数74.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榆办字〔2018〕47号)文件精神和加快榆林市电子政务外网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做到一网通办,加强行政审批效率。建设100M光纤专网1条,50M光纤专网48条,做到全区行政审批网络互联互通,为“一网通办”打下基础。

2、项目二政务服务中心智慧政务建设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81.58万元,执行数81.5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榆办字〔2018〕47号)文件精神和加快榆林市电子政务外网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完成智能化大厅改造,达到省标准要求的智慧大厅。实现“一门、一网、一次”。建设榆阳区政务大厅专用光纤6条,建设电子政务监察室做到群众办理事项全程跟评,充分保障办事群众切身利益。

3、项目三政务大厅服装采购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4.66万元,执行数34.6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榆办字〔2018〕47号)文件精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精神风貌,方便大厅统一管理。采购政务大厅办事人员服装,做到标准化管理,做到标准化服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40.8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40.81万元,支出决算数40.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附表)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注:各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