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2019年部门综合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完成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城乡建设,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国民经济第一、二、三产业规划、各主要行业专项发展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安全和总体产业发展安全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调控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推进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4、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省市及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负责提出区本级财政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的投资计划。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备案程序,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

5、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全区“多规合一”的运行管理。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管理。

6、负责全区农村农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和统筹推进,组织协调水利、林业、畜牧、农电等涉农部门中省项目的申报、监管;组织协调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项目申报,实施计划的下达,项目推进监管工作。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7、负责全区以工代赈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下达,负责项目实施监管和验收。

8、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能源(煤、电、气、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化工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规划能源化工重大项目布局。承担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作。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的执法、监察、检测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扶贫移民搬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区扶贫移民搬迁的规划编制、政策拟定以及扶贫移民搬迁项目的监管和验收。协调解决扶贫移民搬迁有关重大问题。

12、研究拟订产业园区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各类园区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各产业园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13、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智慧社会、信息化建设、数据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智慧社会、电子政务、数据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14、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九大行动,负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综合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15、负责全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拟订招投标相关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负责招投标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等;负责牵头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建设相关事项;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受理招投标活动投诉,依法查处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事项核准及其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6、组织拟订实施全区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牵头组织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7、负责各类中、省、市科技项目的初审和申报、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区本级科技经费及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技术研究与开发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建议,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18、组织申报、建立、管理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联盟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全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19、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工农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农业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科技扶贫等工作,促进现代工农业发展。

20、开展全区社会研究和开发(R&D)投入占GDP比重指标、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调查等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推荐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综合管理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21、贯彻实施省、市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

22、制定全区科普工作规划,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保密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和科技期刊等工作。

23、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经济技术协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及经济技术合作优惠政策的宣传、咨询及联络接待等综合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区各乡镇(办事处)、产业园区、精准招商小组的招商引资工作。

24、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区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协调解决招商引资有关重大问题。

25、执行中省市制定的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的价格,依法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全区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调查分析市场价格趋势,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价格信息和分析建议;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各类市场价格信息。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工作。

26、负责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对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和供求变化趋势进行调查研究。

27、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全区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承担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方面的具体工作。

28、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29、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拟订全区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政策性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负责全区粮食和各类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提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30、管理全区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商品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负责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指导全区粮棉储备体系建设,选定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提出区级储备粮棉的规模、总体布局、动用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储备粮棉管理责任,对地方储备粮进行监管。

31、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区级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全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以及技术规范。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统计工作。

3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保障城乡居民、灾区以及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3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企业投资协调服务室、政府投资协调服务室、综合业务室、榆阳区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和榆阳区军粮供应站。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转型升级、科学发展”为主线,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由我局承担的22项区级和20项市级考核指标任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37.1亿元,增长9.5%;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771.4亿元,增长12.9%;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66.3亿元,增长14.4%;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445.2亿元,增长13.4%;地方财政收入达到52.1亿元,增长21.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1亿元,增长8%;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6214元和15436元,分别增长8.1%和9.7%;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65亿元,占考核任务的101.2%;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达到5061,占考核任务的101.2%。各项指标总量、增速稳居全市前列,科技、粮食储备、价格监测、营商环境、信用体系、节能降耗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为全区经济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发展大局,抓好经济运行调控

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一是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9年追赶超越行动计划》《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二是严格执行经济运行“月分析、季调度”制度,年度组织召开经济工作推进会、调度会18次,科学研判经济运行态势,精准谋划重点工作。三是启动了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印发《榆阳区“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方案》,成立了榆阳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围绕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编制印发并组织实施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以推进乡村振兴为引领,整乡推进、整区提升。围绕“3+2+X”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优质果业、大漠蔬菜、优质饲草全域推开,百万只湖羊基地建设强势开局,肉牛养殖提质增效行动全面启动,一大批高附加值的特色产业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撑。推动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建成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镇3个、示范村15个,开工建设总投资21.7亿元的三科智慧农商城,着力打造陕甘宁蒙晋五省区域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一站式农副产品交易平台。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助推工业转型升级。大海则、巴拉素、郭家滩3个千万吨级矿井启动建设,神树畔、千树塔2个百万吨煤矿通过综合验收,优质煤炭产能持续释放,全年生产原煤9451万吨;兖州煤业50万吨DMMn、腾达兴石油焦煅烧、绿色能源生物质热电联产等11个重大能化项目推进顺利,建成朗坤清洁利用、科澳费托蜡固化2个转化项目;730亩轻工产业园项目推进顺利,一期5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主体完工,国家级羊毛防寒服产业基地加速建成;总规划面积5000亩的金鸡滩铝下游产业园建设取得重要突破,一期850亩场平工程进入招投标程序,春晨博发等6户铝下游企业成功入园,榆林千亿级铝镁产业榆阳板块初具规模。持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助推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三馆一中心”、文化馆等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成投运,青云山景区、黄土地质公园等9个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榆阳文化旅游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仅用15个月建成象道国际物流园一期、3个月建成榆林野生动物园,创造了“榆阳速度”;靖神、有色等3条铁路专用线开通运营,将为我区经济发展再添羽翼,实现铁路干线运输与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高效联通和无缝衔接;总投资130多亿元的榆林院子康养、高端能化研发与后勤保障基地、省运会轮滑场等6个项目集中开工,持续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三)围绕项目建设,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231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24亿元,占年度计划任务200亿元的112%,有228个开复工建设,开复工率高达99%,创历年新高。项目建设和投资增长超出预期,主要采取以下举措:一是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确保项目审批手续在区级层面不误时、不误事,同时积极协调对接省市发改部门,确保项目审批高效快捷;二是夯实项目包抓责任,实行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和描红跟进机制,明确进度、倒排工期,强化举措、强力推进;三是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年度累计组织召开项目推进调度会8次、建设方案审查会16次、项目变更审查会6次。四是严格落实“两清单一约谈”制度,全年累计印发督查通报9期、约谈推进不力的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10人次。五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全年争取到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市级节能和基建等各级各类资金共计3.4亿元,有效缓解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第四季度,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及时出台《榆阳区稳投资工作行动方案》,在推动投资稳定增长、加强项目要素保障、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保持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6.3亿元,同比增长14.4%,实现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结构逐步优化。

(四)围绕群众关注,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抓脱贫攻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狠抓“三个落实”,实现1488个贫困人口稳定脱贫、31个贫困村高质量出列,脱贫攻坚工作继续保持省市前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协调方面:总投资9300多万元,新建通村道路12公里,完成157公里“油返砂”、95处安全饮水工程,安装1221台水质净化器。科技扶贫方面:完善了10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和1个工业教授博士工作站,举办各类培训会50多场,开展技术服务40余次,专家坐诊280余次,培训农民2万人次,实现全区80个贫困村技术服务全覆盖。光伏扶贫方面:投资2324万元,建成普通户用扶贫电站343个,建设规模3000千瓦,涉及14个乡镇、1127户贫困户。二是抓民生保障。投入民生保障资金5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8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校建项目53个,新增学位上万个。不断提升健康服务水平,区人民医院成为全国首家“中国儿童健康扶贫计划”试点医院。大力发展文体事业,榆阳小剧场、榆阳书场好戏连台、好评如潮,有效填补了陕北城市文化空白;十七届省运会比赛场馆全面开工,李宁体育小镇启动建设,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多彩、贯穿全年。积极落实稳就业政策,建成投运标准化创业中心12个,新增城镇就业3698人。不断强化住房保障,实施棚改项目4个,启动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19个。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所、农村互助幸福院36家。三是抓粮食安全保障,积极推进总投资3200万元的粮食储备库项目建设,在全区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活动,确保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全区储原粮6500吨,区级成品粮油应急储备1000吨。四是抓重要商品价格监管,全年监测重要商品、农资建材等40个品种,上报数据1600条,编制价格监测信息报告32篇,完成价格认定事项283件,认定标的总额约2700万元。

(五)围绕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投资洼地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梳理出行政许可事项39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53项,审核转报事项83项,公共服务事项135项以及其他各类事项64项。二是推进“税银互动”,成立了全省领先、全市首家办税服务厅“税银e站”;积极落实营改增政策,为辖区企业减负近30亿元。三是为区政务大厅34个部门63个窗口建立了市级联合奖惩应用插件系统;与政务服务中心、星元图书馆、榆星广场联合探索建设“信易批”“信易阅”“信用街区”,打造“信用+”试点示范;积极开展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工作;举办主题宣传活动9次,印发知识手册2万份。出台了《榆阳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65亿元,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3万户,增量、总量稳居全市第一,营商环境全省领先、全市最优。

(六)围绕生态环境,全面推动绿色发展

一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管理,对11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对28户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耗在线监测,进一步提高企业能源管理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参与起草《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重要任务的实施意见》,2020年绿色发展工作计划初步形成,专班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加强散煤治理工作,完成煤改气1763户、煤改电367户,发放洁净煤煤票20125张18235吨,在中心城区设立9个清洁煤销售点,集中销售环保型炉具7000余台、洁净煤14700余吨,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4.3%;实质性启动矿区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整合投入3.4亿元推进环榆生态圈建设,林木覆盖率达到45.6%,建成国家森林城市。

(七)围绕改进作风,提升机关党建水平

一是强化责任抓党建。明确党组织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做到抓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年上党课20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8篇,集体培训2次,知识测试2次,参加上级培训6次,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实现了双提升、双促进。二是优化组织抓党建。以“争创五星级党支部”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全面实行党员“三类五星”评定管理。三是改进作风抓党建。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公开制度,公布办理程序,简化审批手续;严格财务“联签审批”制度,“三公经费”按月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治专项活动,单位干部都能做到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1. 榆阳区脱贫攻坚移民搬迁服务中心,2. 榆林市榆阳区招商服务中心,3. 榆阳区粮食流通稽查大队,4. 榆阳区价格认证中心,5.榆林市榆阳区粮食质量检验站(详见附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71人;

实有人员124人,其中行政39人,事业77人,工勤人员8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全部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1310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154.21万元,增加19.68%,主要原因是新增榆阳区粮食储备库工程建设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费、18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等。

(2)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1310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154.21,增加19.68%,原因是新增榆阳区粮食储备库工程建设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费、18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1310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102.00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1310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7.16万元,占总支出17.46%;项目支出10814.83万元,占总支出82.54%。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310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154.21万元,增加19.68%,主要原因是新增榆阳区粮食储备库工程建设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费、18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等。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310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154.21,增加19.68%,原因是新增榆阳区粮食储备库工程建设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费、18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2.00万元,占总支出100%,较上年增加2154.21,增加19.68%,原因是新增榆阳区粮食储备库工程建设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费、18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3102.00万元,调整预算数13102.00万元,决算数1310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2010401),年初预算数1158.37万元,调整预算数1158.37万元,决算数1158.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0499),年初预算数3529.94万元,调整预算数3529.94万元,决算数3529.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02),年初预算数7603.00万元,调整预算数7603.00万元,决算数760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60499),年初预算数229.00万元,调整预算数229.00万元,决算数22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2110301),年初预算数10万元,调整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事务-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220199),年初预算数571.69万元,调整预算数571.69万元,决算数571.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7.16万元,较上年增加254.95万元,原因是新增18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等。

其中,人员经费1993.37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605.17万元,津贴补贴305.71万元,奖金380.14万元,伙食补助费23.62万元,绩效工资192.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2.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04万元,住房公积金118.51万元,医疗费0.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27万元。较上年增加257.30万元,原因是19年新增18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

公用经费293.80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58.37万元,印刷费6.51万元,咨询费2.34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2.86万元,邮电费3.15万元,取暖费4.42万元,物业管理费0.12万元,差旅费64.89万元,维修(护)费14.87万元,租赁费5万元,培训费1.27万元,专用材料费3.31万元,劳务费30.44万元,工会经费8.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9万元。较上年减少2.35万元,原因是严格压缩各项办公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78万元,调整预算1.78万元,支出决算数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1.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维护1.7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团组0个,共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年初预算数1.78万元,调整预算数1.78万元,支出决算数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4、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三)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数216.92万元,调整预算数216.92万元,支出决算数216.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四)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年初预算数1.27万元,调整预算数1.27万元,支出决算数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辆,14.26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404台,价值328.13万元,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1台,价值84.2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

2019年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是/否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41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50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915.65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7.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9.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77%。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1%。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共反映2019年度科技项目经费、粮食储备费2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19年度科技项目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加强农业及工业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项目;加强农业及工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项目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组团参加第26届杨凌农高会;区级科技三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费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10万元,执行数40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8.29%,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2、粮食储备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完成6500吨原粮储备和1000吨成品粮油应急储备任务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11万元,执行数21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详见附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292.3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293.80万元,支出决算数293.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8%,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4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办公场所及人员整合导致运行费用增加。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附表)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xls

附注:各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