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公开

榆阳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综合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完成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果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农机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划和技术推广等。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区农业农村局整合了原农业局、农机中心职责,扶贫办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职责,水务局的农田水利职责,区委农工部部分职责,现下设23个事业单位,共有干部职工418人。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准确把握农业和农村两个大局,着力抓好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农村局两项职能,坚持以推进乡村振兴为统领,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以发展现代农业为载体,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为保障,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2项考核指标和承担的8项市考指标,有力促进榆阳乡村全面振兴。

(一)改革有了新突破。以提升改革质量为重点,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一是组织开展 “回头看”。开展合作社等级评定,评出A级145个、占比36%,B级219个、占比55%,C级37个、占比9%。出台《榆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试行)》,聘请专业会计公司指导合作社建立账簿规范财务管理,实现村委会与合作社账务分离。目前全区303个整村完成改革,注册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401个和5个乡镇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二是健全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出台《榆阳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办法(暂行)》、《榆阳区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颁发土地经营权证书11本、面积1.5万余亩。实施“一户一田”20万亩。三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大项目扶持力度,确定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47个,每村完成50万元项目实施;市级“三变”改革试点村10个,每村完成20万元项目实施。277个合作社有集体产业,189个有集体收入,实现集体分红65个3282万元。

(二)农业有了新发展。以“3+2+X”产业体系建设为抓手,将改革和发展、产业和脱贫、农机和农技相结合,着力打造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产改村和贫困村为重点,整村整组谋划产业发展,种植玉米60万亩、马铃薯30万亩、小杂粮15万亩、大漠蔬菜7万亩,发展山地苹果2.05万亩和设施蔬菜7300亩,建成百亩以上高标准露地蔬菜基地1.9万亩,发展中药材、高粱、山药、富硒等特色种植5万余亩,认证良好农业规范15家和有机农产品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二是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 71万亩设施蔬菜、山地苹果项目整地、灌溉建设和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尾留工程9000亩,启动实施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77万亩。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广农机具3020台(件),实施深松整地项目9万亩,机耕、机播、机收作业面积分别达到105.1万亩、70.3万亩、68.5万亩,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1.3%。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引进试验示范各类农作物种子230多个,推广集成技术20多项,建立各类农作物示范点30多个,实施水肥一体化、循环农业、耕地地力提升等示范项目2.55万亩。三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57家,打造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0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8名。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累计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9家、订单服务经营主体48家和农业生产服务经营主体36家,30%耕地农业生产实现关键环节托管服务,9月份在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三)农村有了新面貌。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农村治理短板。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组六办”工作机构,制定出台《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榆阳区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序推进了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推进“厕所革命”。按照“试点先行、分类实施、逐步推广”的思路,建成卫生厕所6574座,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2581座,探索形成了适宜推广的三种改厕模式,即:对城镇近郊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推广水冲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对北部草滩区人口集聚、生活用水有保障的村庄,推广生化一体式、沼气式、改良型三格化粪池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对南部山区干旱缺水、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卫生厕所。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治理。成功申报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2个,包括:1.局机关本级,2.园艺站等(详见附表)。

序号单位名称拟变动情况
1榆林市榆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榆阳区园艺技术推广站
4榆阳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5榆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
6榆林市榆阳区种子技术推广站
7榆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8榆林市榆阳区农业农机广播电视学校
9榆林市榆阳区农村经营服务站
10榆林市榆阳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
11榆阳园艺场
12榆阳区巴拉素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
13其余单位未单独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3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322人;

实有人员418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402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21194.52万元,较上年增加13858.91万元,增加189%,原因是机构改革及中、省项目增加。

(2)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21194.52万元,较上年增加13858.91万元,增加189%,原因是机构改革及中、省项目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2119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194.52万元,占

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2119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6.67万元,占

总支出23.7%;项目支出16167.85万元,占总支出76.3%。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21194.52万元,较上年增加13858.91万元,增加189%,原因是机构改革及中省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增加。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1194.52万元,较上年增加13858.91万元,增加189%,原因是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根据预算收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94.52万元,占总支出100%,较上年增加13858.91万元,增加189%,原因是机构改革及中省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1089.02万元,调整预算数105.5万元,决算数21194.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60499),年初预算数2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110402),年初预算数1362.75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1362.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130101),年初预算数305.36万元,决算数305.36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130104),年初预算数4721.37万元,决算数4721.37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130106),年初预算数580万元,决算数58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130108),年初预算数74.09万元,决算数74.09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130109),年初预算数84.5万元,决算数84.5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2130112),年初预算数463.37万元,决算数463.37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130119),年初预算数40万元,决算数4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130122),年初预算数17万元,决算数17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130124),年初预算数75万元,决算数75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130126),年初预算数60万元,决算数6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130135),年初预算数624万元,决算数624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130124),年初预算数9697.45万元,决算数9802.95万元,调整预算数1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130505),年初预算数2000万元,决算数200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2130799),年初预算数30万元,决算数3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130803),年初预算数934.19万元,决算数934.19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26.67万元,较上年增加2087.4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系统单位增多。

其中,人员经费4112.41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111.74万元、津贴补贴205.51万元、奖金961.9万元、绩效工资949.81万元、伙食补助费19.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6.37、职业年金缴费93.9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32、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8.06、住房公积金275.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4万元,较上年增加2359.3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系统人员增多;公用经费902.42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102.93万元、印刷费35.12万元、咨询费1.02万元、手续费6.45万元、水费8.2万元、电费34万元、邮电费8.69万元、取暖费38.5万元、物业管理费6.06万元、差旅费51.28万元、维修(护)费26万元、培训费1.5万元、专业材料费24.2万元、劳务费46.35万元、委托业务费361.98万元、工会经费1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7万元、其他交通费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较上年减少283.72万元,原因是财政缩减办公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主要来源于无,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7.57万元,调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2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按预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29.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维护27.5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团组0个,共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辆。年初预算数27.57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2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正常维护费用。

4、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三)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数1.5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正常工作开展。

(四)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培训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2辆,价值2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辆,209.9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12台,价值209.9万元,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

2019年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是/否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35.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本部门本年及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402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6.12%。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共反映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型经营主体等(此处列举项目名称)

24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面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扶持了5家经营主体,包括2家农业龙头企业、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经营主体投入更多资金到农业生产项目中,直接收益农户数达50多户,给农户增加经济收益起到一定作用。。

项目二粮食功能区划定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面预算数198.8万元,执行数198.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在榆阳区完成划定面积33.006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并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优化了农业生产布局,保障了粮食安全有效供给。

项目三果树产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面预算数2000万元,执行数20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在全区新建果树基地4337亩、后续管护12923亩、假设防雹网2782亩。果树产业的发展,既开发了撂荒地、低产田等土地资源,有效改善周边生态环境,全面提高农民的果树生产管理水平、拓宽了农民致富道路。

项目四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分,项目全面预算数60.022049万元,执行数60.02204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共计完成玉米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面积60.03万亩,玉米(制种)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面积1500亩,马铃薯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面积18.68万亩,水稻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面积3042亩,设施蔬菜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面积478亩。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民的生产起到经济补偿作用,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助于稳定农业再生产,有助于我区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项目五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展示试验示范、富硒功能农业及小杂粮产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面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2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富硒功能农业、小杂粮示范推广面积15355亩、农作物新品种展示推广4类77种、新品种示范基地建设4处、玉米转基因检测样本6000份、组织农户经营主体等外出培训300人次。该项目的实施有力提高了农民农业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绿色农业发展、提高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力度,对农民增收有明显积极的促进作用。

项目六产权制度改革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面预算数3011.15万元,执行数3011.1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奖补资金扶持了89家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扶持带动农村合作社集体产业快速发展、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完善了基础设施、创造了就业渠道、调整了产业结构、壮大了集体经济,有效的巩固了产权制度改革效果。

项目七榆阳区大漠蔬菜产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面预算数2550万元,执行数231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实施后,设施蔬菜亩纯收入达3.5万元以上,年生产反季节无公害蔬菜4万吨,年产值8000万元。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指标和目标任务进行,严把质量关,确保建成一个投入一个,质量符合标准,使用率达到100%,覆盖农户1200余户,培养出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技术员2000多人,当地农户均增收2万元,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极大地促进了农村人口就业问题。

项目八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面预算数400万元,执行数4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年累计办理农机补贴2000台,培训农机技术人员200名,资金于2019年12月全部兑付完毕。

项目九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面预算数160万元,执行数134.95万元(市级财政每亩追加补贴10元,为保持总补贴额45元不变,所以区级每亩实际补贴15元),完成预算数的84.3%,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年完成农机深松整地项目8.99万亩,加大了机械化作业力度,降低了农民种植成本,补助资金于2019年12月全部兑付完毕。

项目十参展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面预算数9.5万元,执行数9.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实施后,为参展企业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丰富品牌文化,扩大参展品牌的市场份额,通过展会平台搭建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的桥梁和纽带。

项目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面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实施后,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2个,完成对全区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的定性检测3000个以上,对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项目十二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1200万元,执行数为1199.5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96%。厕所建设户厕2942座,基层事业单位公厕2座,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板,提升农村群众的生活品质,助推我区乡村振兴高质量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项目十三2019年秋冬农田基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项目全面预算数600万元,执行数6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秋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面积4242亩,山地苹果推地1789亩。项目建成后,扩大了高产稳产耕地面积,对进一步巩固项目区农业基础,促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集中经营,土地流转和实现机械化作业打下了基础。

项目十四2019年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面预算数26万元,执行数22.87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8%,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应急演练,给全区农机驾驶员宣传了安全驾驶知识,确保农业安全生产。

项目十五2019年农村能源示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面预算数60万元,执行数6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年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户用沼气隐患排查3000户有机肥代替化肥1000亩,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推进农村蓝天保卫战,促进大美榆阳美丽乡村建设。

项目十六2019年农业面源污染水资地保护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面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145.742万元,下余资金上缴财政。完成预算数的97.16%,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废弃包装物回收示范点2个,残膜回收示范点2个,秸秆粉碎还田示范2500亩,有机肥代替化肥示范1700亩,宣传培训50场次,有效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减少了大气污染,控制化肥使用,减少水源污染,促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能源、资源化利用和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项目十七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6分,项目全面预算数15.7万元,执行数15.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委托审计,对全区40个乡村振兴标杆村、示范村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项目的实施对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及合规性标准提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运行稳步提升,同时提高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法制意识,给村干部一个公道,还村民一个明白。

项目十八产权制度改革示范点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面预算数70万元,执行数7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赵家峁、黄崖窑、柏盖梁、白舍牛滩、广济南、永乐东村等6个产权制度改革示范点进行奖励,项目的完成对我区榆阳改革的宣传力度大有提升,激发了产权制度改革的活力与潜能,营造了产权制度改革新浪潮,有效解决了基层矛盾纠纷,提升了社会治理体系。对榆阳产权制度改革的发展起到了引领示范。

项目十九村级财务审计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面预算数95.1万元,执行数95.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由各乡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317个行政村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村级财务进行审计。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规范化运作,全面了解村集体经济状况,有效解决目前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二十一户一田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面预算数2621.562万元,执行数2621.56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实施“一户一田”项目15.21万亩,实现“一户一田”制后,亩增产15%,户均节省劳力2人,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高,机械化率提高20%。对北部草滩地区实现社会化服务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项目二十一草地贪夜蛾监测与防控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面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53.39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3.39%,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实施后,监测防控面积23314亩,有效控制病虫危害,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的目的,确保粮食增收和农业生产安全。

项目二十二产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面预算数344.037万元,执行数344.03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实施后,中药材种植面积11082亩,特色种植面积19533.3亩.项目验收通过率100%。将中药材产业和特色种植业项目落实到村到户,2019年中药材产业和特色种植业项目全部落实到农业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后续将继续发展中药材产业和特色种植业项目工作,确保农业产业实施起到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项目二十三盐碱地改良及测土配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面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实施后,以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提升土壤有机质为目标,重点在鱼河镇、鱼河峁镇、上盐湾镇、镇川镇沿线盐碱地和“十乡十村”建立示范田1.3万亩;,以上盐湾镇为中心,南向镇川镇延伸、北向鱼河峁镇和鱼河镇延伸,实施土壤改良1000亩。加强盐碱地改良及耕地地力的提升与保护,力争达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从而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项目二十四中药材种植产业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面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1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实施后,建立中药材种植示范田3432亩,坚持重点扶持、不同环节,道地为主、扶持创新的原则。种植补贴:采用“先建后补”的补贴政策,重点对全区黄芪、黄芩、柴胡、款冬花和部分板蓝、远志等药材实施规模化示范种植,贫困村每亩补贴300元,非贫困村每亩补贴200元。

(详见附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62.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15万元,支出决算数7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局机关人员增多,工作任务加重,租车等支出紧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附表)

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注:各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