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榆阳区青云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综合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19年年度部门完成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榆阳区青云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命令、决定,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与工作任务。
3、向本镇党工委、人民代表报告工作,并指导村委会的工作,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协调村委会发展经济,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区政府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4、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5、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6、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开展社会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生产安全监督,调解民事纠纷,保障辖区内社会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8、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机构有:三站:既经济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六办:既党政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办公室、宣传科技文卫办公室。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培植壮大主导产业,不断增加群众收入。
3、全力抓好民生保障等社会各项事业,保证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4、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5、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6、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7、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8、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包括青云镇政府本级,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7人; 实有人员76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50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9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共计2600.59万元,较上年增加352.27万元,增加15%,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2)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共计2600.59万元,较上年增加352.27万元,增加15%,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共计260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00.59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支出共计260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28万元,占总支出64%;项目支出920.31万元,占总支出36%。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2600.59万元,较上年增加352.32万元,增加15%,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600.59万元,较上年增加352.32万元,增加15%,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0.59万元,占总支出100%,较上年增加352.32万元,增加15%,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600.59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260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401),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010101),年初预算数20万元,调整预算数20万元,决算数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301),年初预算数1163.86万元,调整预算数1163.86万元,决算数1163.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399),年初预算数881.3万元,调整预算数881.3万元,决算数8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2013101),年初预算数40万元,调整预算数40万元,决算数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行政运行(2070101),年初预算数10万元,调整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机构(2100716),年初预算数40万元,调整预算数40万元,决算数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8)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2110301),年初预算数24.98万元,调整预算数24.99万元,决算数2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2110402),年初预算数37.18万元,调整预算数37.18万元,决算数37.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0)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年初预算数324.14万元,调整预算数324.14万元,决算数324.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1)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2130101),年初预算数10万元,调整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2)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2130201),年初预算数10万元,调整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3)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2130301),年初预算数10万元,调整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4)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2130399),年初预算数5万元,调整预算数5万元,决算数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2130799),年初预算数19.79万元,调整预算数19.79万元,决算数19.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2240199),年初预算数,4.32万元,调整预算数4.32万元,决算数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0.28万元,较上年增加65.4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开销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1311.47万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02.2万元、津贴补贴93.6万元、奖金231.83万元、伙食补助费55万元、绩效工资18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9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54万元、住房公积金56.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3.18万元、生活补助1.8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7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万元。较上年增加382.3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公用经费368.8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64.42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8万元、取暖费13万元、差旅费60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会议费4.96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劳务费95.77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67万元。 较上年减少447.81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共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及上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0.6万元,调整预算10.6万元,支出决算数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比预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1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3.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36%;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维护6.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团组0个,共0人次。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初预算数0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年初预算数6.8万元,调整预算数6.8万元,支出决算数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80批次,1022人次;国际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年初预算数3.8万元,调整预算数3.8万元,支出决算数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三)部门会议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年初预算数4.96万元,调整预算数4.96万元,支出决算数4.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四)部门培训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培训费年初预算数2万元,调整预算数2万元,支出决算数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2辆,价值3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辆,31.94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31.94台,价值31.94万元,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 2019年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是/否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八、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及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大于50万元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共反映0个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详见附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36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数368.8万元,支出决算数36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附表)
附注:各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