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一封信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感谢您对我区医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赋予的一项惠民政策,关系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有效防范和化解疾病风险的根本保障,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财政补助610元/人,个人缴费350元/人。当前参保缴费工作接近尾声,还没有缴费的脱贫人口、监测户、低保户必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其他群众必须在12月12日前完成缴费。超过缴费时限,不能再续缴参保费,属于断保脱保状态,无法享受年度医保待遇,会给您带来各种不确定的疾病风险。为了让您的幸福生活多一份保障,少一些风险,请您务必抓紧参保缴费,一个不少。祝您身体健康,一切美好!具体问题,请咨询各乡镇(街道)医疗保障服务站或者各村组(社区)医疗保障服务室协办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