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榆阳区税费征管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全区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增长,不断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根据区十四届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政府领导、财税牵头、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区政府决定开展税费征管秩序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统筹推动工作,成立榆阳区税费征管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李忠宏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副 组 长:王乃彪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付 振 区政府办主任

马志宏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王建军 区发改和科技局局长

薛 强 区工贸局局长

朱聿政 区司法局局长

付选中 区财政局局长

张旭辉 区住建局局长

赵应华 区水利局局长

刘 琎 区文旅文广局局长

高 弘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雷志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艾文华 区能源局局长

高来伟 区林业局局长

刘春华 区统计局局长

杨少莉 区法院副院长

张德荣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志龙 公安榆阳分局局长

苏仲润 资源规划榆阳分局总工

常艳丽 区税务局局长

曹 勋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付选中同志兼任。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税费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治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的部署和日常工作需求召开协调会议;负责构建全区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机制,督促做好相关涉税信息交换;根据税收政策的调整以及日常征管要求,做好对工作专班的任务派发;负责各专班的指导、督促、评价;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依据工作分工下设四个工作专班,分别为涉煤企业税费稽查工作专班、非煤企业税费稽查和政策性财源建设工作专班、税源属地化管理和总部经济回归工作专班、案件侦办工作专班。各专班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各牵头单位。

(一)涉煤企业税费稽查工作专班

通过税收征管平台,梳理全区煤矿、煤化工企业和洗选煤厂等涉煤企业的税收风险。重点解决因产销核实难、产销分离、账务处理不实、价格偏低或在关联交易中存在价差和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原因造成的税收漏洞和流失问题;全面摸清煤电、化工配套项目煤炭就地转化率数据;重点加强煤炭运销秩序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贩煤和偷逃税费行为;同时积极核实涉煤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面积和煤矿采空区、塌陷区实际面积,堵塞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漏洞。

组 长:常艳丽 区税务局局长

副组长:张 伟 区税务局副局长

高 耀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郝智峰 区能源局副局长

成 员:乔 洋 区税调中心书记

刘 峥 区税调中心干部

吴晓梅 区税务局干部

郭建华 区税务局干部

郭鑫源 区能源局干部

王庆宏 牛家梁派出所副所长

姚院帮 交警三大队干部

程彬荣 国土地测站副站长

杨雄飞 区林业局干部

李 尧 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二)非煤企业税费稽查和政策性财源建设工作专班

重点开展大型建筑业、房地产企业、餐饮住宿业、加油(气)站、建材市场、大型商场等行业的税源工作,摸清税源底子,掌握税源信息,将各税源涉税信息资料按行业、分税种、依重点有序归纳整理建立台账,相关部门定期数据交换,信息共享,进行“痕迹化”动态监控,并制定相应措施。规范大型综合商业体、集群产业聚集区集中收银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营改增涉改行业税费流失问题,实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了解企业减税降费和税收优惠政策掌握程度及落实情况,加强纳税辅导和宣传。

抓住中省市政策扶持机遇,重点开展对有利于我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保税等税种的税制改革研究和建议工作,全力为我区争取政策性财源。通过税政政策引导,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组 长:付选中 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康 波 区财政局副局长

阎 文 区税务局副局长

苗 旭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谢春富 区税调中心主任

李章存 区税调中心干部

张 艳 区税调中心干部

阎治斌 区税务局干部

宋 磊 区税务局干部

韩 军 区税务局干部

寇彩虹 区民政局干部

刘培峰 区统计局干部

刘正雄 区水利局干部

王 飞 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干部

杨 智 区能源局干部

王 洋 区住建局干部

韩晓峰 区市场监管局干部

周云美 区工贸局干部

刘耀文 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三)税源属地化管理和总部经济回归工作专班

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重点解决中省企业及其总分支机构在总部注册地统一核算纳税,造成我区大量税费转移的问题;对近年来重大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的税费进行专项规范;全面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外来劳务服务企业的税费征管规范;重点解决跨区域经营注册、域内经营域外注册等企业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形成的税收转移和流失问题;着力税收征管、纳税征管户划拨方面存在的税收争端,确保区级财权和事权相对合理。

组 长:雷志锋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樊 宏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曹 肃 区发改和科技局副局长

高 耀 区财政局副局长

田 亮 区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曹喜庆 区税调中心副主任

李延雄 区税调中心干部

付 凯 区税务局干部

王 阳 区发改和科技局干部

李栋栋 区发改和科技局干部

王 飞 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干部

韩晓峰 区市场监管局干部

王 洋 区住建局干部

周云美 区工贸局干部

(四)案件侦办工作专班

针对其他工作专班移交的企业和个人涉税涉费违法违规违纪线索,查办偷逃涉税涉费案件;健全专班内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涉税涉费案件分析筛选、检查侦办、起诉审判快速工作链,增进打击虚开发票偷逃骗税工作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整治,集中力量查处大要案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各工作专班在税费稽查过程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全程监督;对检查过程的合规性、合法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组 长:杜志龙 公安榆阳分局局长

副组长:赵三信 区纪委常委

王建军 公安榆阳分局副局长

杨少莉 区法院副院长

张德荣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成 员:李生社 区纪委正科纪检员

郭怀军 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杜补平 公安经侦大队教导员

王成峰 区法院干部

王宏进 区文旅文广局干部

郭 钰 区司法局干部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月20日至2月10日)。各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工作职责制订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明确业务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责任,并将各自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推进阶段(2020年2月11日至11月底)。按照整体安排,全面组织开展税费征管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将已查实的应补征税费汇总移交各相关征收单位,由各征收单位负责落实,2月底前取得突破。全年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持续加大税费征管秩序综合治理力度,确保税费收入平稳持续增长,不断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各工作专班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领导小组总结汇报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字资料和风险问题台账妥善整理备档,确保有据可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各专班开展工作,总结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领导;组织每月召开1次协调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统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认真履职,形成工作合力。区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大力配合此项行动,充分发挥协税护税作用。

(二)依法从严治税。工作专班开展税费稽查前要告知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原则,对税费欠缴企业采取相应行政法律措施,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并由所在地税务分局负责足额征缴。要强化部门联合惩戒,落实纳税失信“黑名单”制度,对稽查工作中拒不提供涉税资料或有消极应付、对抗稽查、屡催不办、态度恶劣以及各种恶意逃抗骗税费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坚决移交案件侦办工作专班进行查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专班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分析研判,强化过程管理,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执行税收征管量化管理、对表管理,做到有税必清、有漏必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规范执法程序,遵守保密纪律。开展综合治理期间,各部门抽调人员原则上要脱离原工作岗位,在所在工作专班进行考勤管理。

(四)严明工作奖惩。年终领导小组将对此项工作进行考评,对工作得力的部门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表扬,考评时加分奖励;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对配合工作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有违纪、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严肃查处,

(五)做好工作保障。要加强工作专班人员考勤,每月末出具出勤汇总表,班长签字确认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人员考评和下乡补助发放依据。工作人员下乡补助参照区级相关规定予以保障。各工作专班下乡用车原则上由牵头单位解决。

(六)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税费征管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跟进报道工作进展情况,营造出强大舆论声势和全民参与良好氛围,不断强化全社会守法纳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