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榆阳区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榆阳区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榆阳区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榆阳区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治理,集中开展“查学生学籍管理,整治跨片区招生导致大班额问题;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乱象”(以下简称“三查三整治”)工作,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学生健康安全成长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区教体系统大班额、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园周边乱象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以点带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治理,不断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努力为学校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全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到秋季学期开学,集中开展为期200天的“三查三整治”行动。消除大班额方面,进一步落实“三长”责任制,到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完全消除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加大对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查处力度,加大对无证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及其他违规开展培训机构的整改力度,符合标准的尽快办理办学许可手续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取缔。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方面,对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文化经营场所、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交通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榆阳区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文旅文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服务局,公安榆阳分局,市执法局第一支队、第三支队,区消防大队。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七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牵头落实“三查三整治”工作;成立由区教体局牵头的综合协调组和集中整治组、由公安榆阳分局牵头的治安防控组、由区政府办牵头的信访接待组、由区委政研室牵头的督导检查组、由区纪委监委牵头的执纪问责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的宣传报道组,协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四、重点任务

(一)查学生学籍管理,整治跨片招生导致大班额问题

检查市政府办《关于全面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20〕21号)落实情况和学籍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教体局长、校长责任落实情况,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消除大班额年度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起始年级入学人数排查学籍异动情况等。集中整治“三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不健全、消除大班额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等导致大班额的突出问题。特别整治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执行不力、学籍管理混乱等现象。整治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分校编班后通过考试抢夺优质生源,违规招收插转生、制造人籍分离,部分普通中小学完成招生任务后违规接收插转生导致大班额等招生乱象。区教体局要在5月份前,向社会公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方案。(区教体局牵头负责

(二)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

检查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9〕40号)和市教育局等五部门下发的《榆林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榆政教发〔2019〕127号)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排查《榆林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办学场所、师资队伍、培训科目、教学点设置、资金管理、章程制度及疫情防控等落实情况。整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过程中有关部门认识不高、责任不明、排查不准、整治不力等问题。集中整治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超纲超进度培训、聘用在职教师兼职培训、违规收取培训费用、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规范不达标等突出问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门头及户外广告不规范问题,整治无证经营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行为。区教体局要与公民办学校负责人签订《榆阳区教体系统整治教师“三乱”行为承诺书》,各学校要在放假前,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和签榆阳区中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区教体局和公安榆阳分局牵头负责,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服务局,市执法局第一支队、第三支队,区消防大队配合

(三)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乱象

检查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8〕4号)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陕市监发〔2020〕110号)落实情况,排查校园周边治安、文化经营场所、食品经营场所、交通安全等治理情况。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部门日常管理职责体系不健全、警校合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集中整治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不齐全,上学、放学高峰期勤务机制不完善,网吧、棋牌室、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图书音像报刊点、营业性演出活动治理不力等问题。整治食品安全承诺制度、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制度、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等制度不健全问题,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经营网格化监管、食品抽检等措施落实不力问题。各学校要认真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引导每位学生自觉遵守《榆阳区学生校外安全倡议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教体局,区文旅文广局,公安榆阳分局,市执法局第一支队、第三支队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1月16日前)。召开全区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专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

(二)排查整改阶段(1月17日至1月31日)。区教体局要在全系统内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围绕跨片区招生导致大班额问题、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同时,要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和校园周边乱象,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下茬整改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整改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对照整改方案,逐条督导落实,确保“三查三整治”行动压茬推进、取得实效。

(四)整改提升阶段(4月1日至9月10日)。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反弹的问题持续跟进。总结“三查三整治”行动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案例,构建教育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教体系统“三查三整治”行动是落实上级要求、回应百姓诉求、治理教育乱象、净化教育生态和推进全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结合当前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区教体局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协调组织开展好“三查三整治”行动。

(二)加强统筹部署,夯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在认识上找差距、工作上找短板、措施上找弱项、落实上找问题、安全上找盲点,围绕2021年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实施、组合推进,全面强化依法治教。要严格按照“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持“零容忍”态度,该取缔的立即取缔,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处理的严肃处理,确保督查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肃问责排查整治不力现象“三查三整治”行动期间,督导检查组和执纪问责组要“三查三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要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认识不足、治理不硬、协作不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全面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0912-3520063),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教体系统良好政治生态。宣传报道组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官方网站等网络和新媒体,以专题形式全面、准确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典型案例形式大力宣传“三查三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榜样个人,以教师师德承诺书、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倡议书、学生校外安全倡议书等形式,加大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治理的宣传力度,主动发声,引领舆论,讲好教育故事,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