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 答复的函

区政协张冰琦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禁止校园周边占道摆摊的提案》(第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九小、七幼、十五小、七中等学校周边为居民聚居区,人流量较大。商贩容易聚集。这几所学校虽然布局较为集中,但每所学校周边都有较鑫区域可供商贩存在,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有些商贩见缝插针般地分布的巷道内”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近年来我局一直把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治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但由于辖区市容中队执法力量有限,高峰期同时还要值守榆林二院、富康路友谊路口、航宇路幸福路口等市容重点监管地段,因此偶尔可以会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为了全力保障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我局已重新调整了工作思想,采取了更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具体有:

1、召集该路段所有摊贩进行《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2、在校园周边建设管理阵地,专门设置了执法岗亭。

3、加大校园周边日常巡查执法力度。

4、合理调整勤务安排,坚持上下学高峰期蹲点值守工作扩大巡查值守范围,将该时段的执法重心向校园周边倾斜。

5、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长效管理。

城市管理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的工作,我们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要部门之一,特别需要和期盼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感谢您多年来对榆林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我们将以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的“放管服”改革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意识破,加强对市容环境秩序的整治力度,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榆横分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