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总体任务

序号

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建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1

按照扶贫与低保标准“两线合一”要求,统一数据核算口径,实现扶贫与民政数据、政策有效衔接。

区扶贫办、民政局

发展特色产业脱贫

2

大力实施农业产业“七大工程”,即小杂粮名区创建工程、马铃薯良种覆盖工程、旱地全膜玉米推广工程、设施果菜基地建设工程、林果产业基地建设工程、畜禽养殖提升工程、农业生态文化旅游工程,促进增产增收增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畜牧局、科技局、扶贫办等部门

3

开展科技创业行动,积极培育新型科技产业,完善科技特派员驻村制度,实现每个贫困村配备1名科技特派员。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广使用新品种、新技术、建设一批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每个贫困户劳动力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到2020年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

区科技局

区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部门

4

区财政安排500万元建立贫困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为贫困户发放小额贴息贷款。

区财政局

区扶贫办、榆阳农商行等

5

大力实施互助资金项目,新注册成立一批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合作社),吸收农户入会并做好借款投放、产业扶持工作。

区扶贫办

6

加大扶贫资金到户力度,对有生产能力的贫困户根据其发展意愿,按照户均补助5000元的标准,支持其发展家庭种养业。

区扶贫办

引导劳务输出脱贫

7

严格落实入区企业招工用工、优先使用榆阳区农村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和劳动力的政策,千方百计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

区人社局

区发改局、煤炭局、工业经济局、工商联、国土榆阳分局等

8

整合扶贫、人社、教育、农业等各类培训资金,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就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由人社部门牵头、扶贫部门确定对象、职业院校负责培训、社会各行业协助就业的培训工作新机制,对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和进城务工劳动力开展免费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带动一户。

区财政局

区扶贫办、人社局、教育局、农业局等部门

9

加强就业信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贫困户创业提供信息支持。推进创业创新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每笔5-10万元2年期小额贴息贷款,帮助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建立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信息库和创业项目库,实施“一对一”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促进贫困大学生就业。

区人社局

区扶贫办、教育局等部门

实施移民搬迁脱贫

10

成立榆阳区移民搬迁办公室,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制定全区移民搬迁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组织实施移民搬迁项目。

区发改局

国土榆阳分局,区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部门

11

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配套实施集中安置区水、电、路、讯、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异地有土安置的应配套落实好一定数量的土地和高标准农田,用于安置点农民发展种养殖业,支持搬迁安置点利用贴息政策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对无土安置且家庭有劳动能力的,确保每户都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

12

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2016-2017年完成800户改造任务,实现农村住房困难户有效安置,安居乐业。

区住建局

加强生态建设脱贫

13

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坡耕地综合整治等生态工程,加强贫困乡村生态修复。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让贫困群众在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多实惠。

区林业局

加强教育资助脱贫

14

建立基础教育扶助机制,按照“多口进、一口出”的办法,整合财政、扶贫、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慈善协会等各类助学资金。对学前教育阶段贫困户子女保教费、生活费补助标准,在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年补助1100-2200元、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再追加补助750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慈善等

15

加大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扶助力度,对贫困户子女就读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生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考入本科院校的贫困户子女,每生补助扶贫助学资金500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第二年再补助5000元。

区扶贫办

加强医疗救助脱贫

16

实施扶贫健康行动,卫生、扶贫等部门要摸清全区贫困人口患病数量种类,组织医生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实施结对帮扶,根据病种病情为其制定就医和治疗方案,进行精准治疗、精神抚慰,让贫困户早日康复。

区卫生局

区扶贫办

17

组织建立城乡因病致贫贫困人口健康档案,与贫困家庭进行签约,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将大病保险纳入商业保险领域。

区卫生局

18

2016年区财政全额代缴7045个贫困人口新农合合疗费自筹部分,并按照《榆阳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对贫困人口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农村五保对象按100%的比例全额救助,农村低保对象按70%的比例救助,其中对住院费用的救助不封顶,对普通门诊费用的救助最高限额5820元,其余的一般贫困户在未脱贫期间符合救助条件的自负医疗费用参照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执行。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扶贫办

19

卫生、计生等部门要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协管员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就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贫困户子女医护类大学毕业生(含高职)。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升服务水平。东南部山区实行区镇一体化、一村建站、联村服务模式,为山区乡镇新建站50所、招聘乡村医生50名,并积极争取市级支持,每年为全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医学类卫生协管员,全面筑牢村级卫生服务网底,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组织区属公立医院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服务,每年下派不低于80人次。

区卫生局

区财政局、计生局

强化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20

实行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年人均收入在原低保标准2500元以下的在册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扶贫标准2950元核算补差,并对其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按照新标准的规定比例增发分类施保金。对收入在2500元至2950元之间的一般贫困户,一次性按照每人450元的标准发放全年提标差额;至2016年末仍未能通过各类扶贫项目实现脱贫的一般贫困户,由所在乡镇按照农村低保政策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调查评议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区民政局

区扶贫办

21

重点支持山区乡镇建设社会福利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努力解决人口老龄化和空壳村留守老人养老难问题。

区民政局

区老龄办

22

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东南部山区每建成1个“幸福院”,区财政一次性给予房屋装修及灶具购置补贴2—3万元,正常运行的“幸福院”,区财政每年给予补贴3万元,确保到2018年,全区中心村“幸福院”建设达到100个。

区老龄办

区委农工部、财政局

23

实施残疾人扶贫项目,扶持农村贫困户中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残疾人发展产业,每户补助5000元。

区扶贫办

区残联

整村推进扶贫

24

对现有78个贫困村,逐村制定规划,采取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相结合的办法,每村按照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整合相关部门资金30万元的标准综合扶持一遍。区扶贫办负责专项扶贫工作,重点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行业部门解决水、电、路、基本农田和公共服务到村。实施“水、电、路、讯、绿、房”六到户和“文、教、卫、保、商”五到村民生工程。

区扶贫办

区水利局、电力局、交运局、发改局、住建局、广电局、林业局、教育局、商务局,区委农工部等部门

25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加强抗旱水源建设,全面解决贫困村生活生产用水问题。

区水务局

26

实施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实现100%乡级道路上等级,10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村内道路硬化并与通村通乡公路连接,畅通生产道路。

区交运局

整村推进扶贫

27

加快农电网改造升级,有条件的自然村实现通动力电,全面满足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用电需求。

区电力局

28

加快通讯网络建设,争取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实现宽带网络村村通、广播电视户户通、移动信号无盲区。

区广电局

29

优先为贫困村文化场所配套健身器材,实现文化活动室达标,改扩建中心学校校舍,卫生计生服务村村达标。

区文体局

区教育局、计生局等部门

30

加快通讯网络建设,争取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实现宽带网络村村通、广播电视户户通、移动信号无盲区。

区广电局

31

加快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现村村有便民连锁超市。

区商务局、供销社

32

连片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大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搞好“三化一片林”建设,注重庭院绿化、村庄绿化、路渠绿化,发展以杏、核桃、山地苹果等经济林为主要产业的一村一片林,创建山清水秀、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区林业局

区委农工部、区扶贫办、环卫局等部门

加强社会扶贫

33

加强干部驻村联户扶贫,“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干部要做到“六个一”,即记好一本扶贫日记、建立一本工作台帐、上好一堂党课、形成一篇调研报告、承诺办理一批好事、每半年向所在乡镇和派出单位作一次汇报。

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

34

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扶贫,卫生部门要组织好医患结对、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

区卫生局

35

组织好“企村结对”帮扶活动,动员央企、省企等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企业中层以上领导结对帮扶贫困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

区工业经济局

区中小企业促进局、煤炭局、发改局、工商联,企业等

36

组建志愿者协会,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等扶贫活动。

团区委

区妇联、科协、工商联,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工会、慈善协会等

37

组织动员民兵实施脱贫攻坚

区人武部

38

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预算内结余的工作经费可以用于脱贫攻坚。

区财政局

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