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教育局,各公办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价格法》《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pdf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