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为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近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我省全面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加强街面巡查救助

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将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共同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救助、应救尽救。各地根据实际,将设立开放式救助服务点和临时避寒场所,以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接受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在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将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站内值守,及时响应求助线索,优化站内集中照料服务,对到站求助人员及时分类施救。对无法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将多措并举为其开展寻亲服务,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回归家庭。

统筹多方力量参与救助服务

各地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动员广大群众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布24小时求助热线、求助程序、救助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专项救助行动。

加强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

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各地将加强对机构的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救助管理机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受助人员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