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榆阳区2020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榆阳区2020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榆阳区2020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为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招商引资工作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根据省市对外开放意见,结合榆阳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主要内容及考核机构

(一)考核对象

承担全区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街道)、工作部门、园区管委会及区属国有企业。

(二)考核内容

1、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建设、资金到位和工作完成情况;

2、招商引资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3、招商项目服务保障情况。

(三)考核机构

区委政研室牵头,区发改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二、考核细则

考核实行量化记分制,满分100分。

(一)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50分)

1、项目签约任务完成情况(30分);

2、项目开工任务完成情况(15分);

3、宣传信息及项目信息报送情况(5分)。

签约项目的投资规模需达到500万元以上,不包含公共财政、国债资金、无偿援助、捐赠资金及物资投入的建设项目。全额完成年度项目签约、开工及信息报送任务的,记总分值的60%,未全额完成的按完成比例推算。区发改和科技局、区工贸局、各园区管委会每超任务签约(开工)一个项目加3分,其它单位每超任务签约(开工)一个项目加5分,加满总分值为止。区发改和科技局、区工贸局、各园区管委会招商宣传信息和项目信息每报送一条加0.5分,其它单位报送一条加1分,加满总分值为止。

(二)招商引资利用省外资金和实际利用资金情况(20分)

每报送一个省内资金项目加3分,每报送一个省外资金项目加5分,每报送一个外资项目加8分,加满总分值为止。

(三)招商引资工作组织领导情况(10分)

重点评估实行招商引资党政一把手工程情况。包括:定期召开专题会议(2分);亲自参加重大招商活动(2分);积极组织小分队赴外招商情况(3分);及时上报招商引资材料、报表及相关凭证情况(3分)。

(四)投资项目服务保障情况(10分)

任务单位有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2分);有分管领导负责,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并有专人跟踪落实(2分);实行无偿代理服务制(2分);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2分);定期会商解决问题,加快项目推进(2分)。

(五)重大项目落实完成情况(10分)

任务单位每签约一个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加1分,每签约一个亿元以上项目加2分,每签约一个10亿元以上项目加5分,每签约一个国内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加6分,每签约一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加8分。单个项目以最高加分事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加满总分值为止。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组可以通过听汇报、看现场、审查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包括查看合同文本,查看购置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征地费用、管理费用和其它费用的银行凭证或支出票据相关凭证等。

(二)由考核组对各任务单位的招商引资成效进行认定,依据本办法量化计分,按序排列名次,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区政府审定。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审定的考核结果,对于考核得分排名靠前的6个单位,区政府授予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优秀单位”,并在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中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对于考核得分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在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中按有关规定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