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榆阳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榆阳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阳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陕西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榆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榆政发〔2018〕11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现提出我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的“六个一”要求,依法承接行政许可权限,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加快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细化编制办事指南并全面公开。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公布全区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加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力度。(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二)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三定”方案有机衔接,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继续贯彻落实部分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物价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三)完善宏观调控。落实《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陕西省定价目录》,全面推开涉企收费公示制,严格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物价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九大行动”,继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运用“多规合一”成果,实现投资项目全流程在线并联审批,确保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办结。大力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鼓励实施政府配套场平政策,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土地供应方式,大幅缩短项目实施周期。(区发改局、区编办、区商务局、国土榆阳分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加强市场秩序整顿和监管。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企业家诚信档案,强力整治“老赖”、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公职人员欠贷等行为,不断优化区域信用环境。以零容忍态度严打黑恶势力,铁腕整治煽动滋事、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全力为项目建设、企业经营保驾护航。(区法院、公安榆阳分局、区编办、区统计局、质监榆阳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我区城乡社会治理建设,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全面夯实信访责任,依法打击缠访闹访行为,严惩一批典型非访人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抓小抓早抓苗头,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散、不上交。强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强化民爆物品管控,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公安榆阳分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七)优化公共服务。加强和优化政府在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法律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职能,运用“互联网+”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水平,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公共事业领域改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在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司法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八)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深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保护示范区,把优良生态作为加速转型的“绿色引擎”,建设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探索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新路径。走“保、治、补、用”相结合的路子,推动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在时间进度、空间分布、投入产出上协调共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顶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生态治理责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环保榆阳分局、区发改局、国土榆阳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九)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严格前置审核,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府法制办按职责负责落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修订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府法制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和受理监督机制,建立有案不移、移案不收和以罚代刑的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区法院、区检察院、法制办,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区政府法制办、电子政务办按职责分别落实)

(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全区各部门权责清单,各执法单位严格对照权责清单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范围进行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辅助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各行政执法部门,区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开展常态化层级监督。严格审计监督。(区法院、区审计局、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开展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媒体或网络问政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各部门,电子政务办按职责落实)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十)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网上信访业务受理办理,进一步完善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机制。(区司法局、公安榆阳分局、区食药监局、环保榆阳分局、区信访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十)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对重大、疑难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健全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机制,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区人社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别落实)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八)落实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举办全区党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在全区深入开展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