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份榆林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2023年1月,榆林城区共监测4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1个(湖库型:尤家峁水库);地下水水源3个(红石峡、榆阳泉、普惠泉)。

(一)监测点位布设要求

1.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2.地下水水源:具备采样条件的,在抽水井采样。如不具备采样条件,在自来水厂的汇水区(加氯前)采样。

(二)监测项目

1.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湖库型水源增测水位,共62项。

2.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9项常规指标。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一)地表水水源

地表水水源水质评价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或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

(二)地下水水源

地下水水源水质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标率100%。具体水源水质达标情况见附表。

备注: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源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

2023年1月榆阳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城市

名称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水源

类型

达标

情况

超标指标及

超标倍数

1

榆阳区

红石峡水源井

地下水

达标

-

2

榆阳区

榆阳泉泉眼

地下水

达标

-

3

榆阳区

普惠泉泉眼

地下水

达标

-

4

榆阳区

尤家峁水库水源地

湖库型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