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兴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榆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8日,对榆林市榆兴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物业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永安物业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4日,注册资金300万元,是由榆林市南郊农场投资的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范围是物业管理,目前管理塞上名苑、尚德名苑、沙漠春天三个住宅小区。截至2021年11月底,永安物业公司职工203人。

截至2021年11月底,永安物业公司账面反映资产总额1200.25万元,负债总额841.3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58.92万元。

永安物业公司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账面反映总收入1608.37万元,总成本及费用1556.27万元,本期净利润52.10万元,2021年初结转利润分配6.17万元,2021年1月至11月利润分配调减0.03万元,截至2021年11月底利润分配58.2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永安物业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永安物业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当期的财务状况,但还存在物业服务费未及时收回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物业服务费未及时收回

截至2021年11月底,永安物业公司未收回物业服务费249.47万元(含住宅物业管理费,商业物业管理费,储藏间、地下室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电梯费(住宅、商业),住宅水电公摊费),其中:塞上名苑56.03万元、尚德名苑106.64万元、沙漠春天86.80万元。

上述问题不符合《榆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之规定。责成永安物业公司加大催收力度,确保所欠物业管理费尽快收回。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榆阳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永安物业公司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