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张 敏 职务:副局长 职责:分管总务科、督查科、乡镇巡查科、清洁大队、材料组、清运中心、驼峰路环卫所、崇文路环卫所、鼓楼环卫所、长城路环卫所。负责脱贫攻坚、创建工作、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急保障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灶务管理、全局维修改造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