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鱼建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鱼建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1〕3号)和《关于常子平同志免职的通知》(榆区组干发〔2021〕8号)精神,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鱼建军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肖蓉同志任新明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峰同志任崇文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征同志任沙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 

闫冰雁同志新明楼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郭建强同志沙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亚晶同志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王鹏程同志市职业教育中心校长职务;

常子平同志区防汛抗旱防灭火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