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阳区非农业人口碘盐配给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榆阳区非农业人口碘盐配给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榆阳区非农业人口碘盐配给补贴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区地方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盐安全,根据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阳区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榆区政办发〔2018〕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政府买单,百姓吃盐”是市区两级政府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是防治和消除碘盐缺乏病的有效途径,对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危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办法

(一)配给范围。全区范围内在册户籍非农业人口(以2017年统计年报人数为准)。

(二)配给标准。按国家核定标准,对全区在册非农业人口实行碘盐配给补贴,平均每人每年补贴12元。

(三)配给办法。区盐业公司统一负责碘盐采购,并按非农业人口数量一次性调配至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乡镇碘盐配给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碘盐应直接发放到人,居民领取碘盐后签字,由各乡镇汇总造册,并经乡镇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政府和区盐务局留档保存。街道办碘盐配给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先由街道办将碘盐配给到社区,再由各社区具体负责配给到户。各社区要提前确定碘盐储备和发放地点,做到按标准发放、不得缺斤少两,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居民领取碘盐后签字,经各社区汇总造册并社区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最后由办事处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分别由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盐务局留档保存。

配给碘盐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所产生的运费,从批零差价中支付,由盐业公司承担,不得向居民收取任何费用。配给过程要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配给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切实把碘盐配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配给任务早部署,早安排,早实施。

(二)落实责任,推行干部包片制度。区盐务局指派专人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碘盐配给工作。各乡镇的碘盐配给工作由乡镇分管领导负总责,确保将碘盐配给到户到人;各街道办事处碘盐配给工作由街道办分管领导负总责,社区负责人直接负责,包组包片人员具体负责,确保将碘盐配给到户到人。

(三)搞好宣传,创造良好工作氛围。宣传、文广、教育、盐务等部门要加强此次免费碘盐配给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碘缺乏病和科学防治知识,持续扩大碘盐知识的普及面,提高居民对食用碘盐重要性的认识,自觉食用合格碘盐,抵制劣质盐、非碘盐,确保群众用盐安全。

碘盐配给工作上关国计、下系民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学习借鉴农业人口碘盐配给工作成熟经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及时向区盐务局报送碘盐配给工作人员名单和工作完成情况,全力确保碘盐配给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