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榆阳区2019年春夏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榆阳区2019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榆阳区2019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和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区春夏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全区春夏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乃彪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高弘和公安榆阳分局副局长王建军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乡镇、街道和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应良大队长担任,具体负责全区春夏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督导考评、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等工作。

三、工作时间

全区2019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4月18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派出所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民防控火灾的舆论氛围。

(二)4月18日至9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派出所要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分析总结,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三)9月11日至9月20日为总结考评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各乡镇、街道

1、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托“一标三实”基础信息,细化网格化人员落实,夯实每级网格人员责任。广泛发动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排查力量,对老旧住宅、群租房、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地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小区、临时建筑彩钢房进行全面排查。

2、发动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实现消防安全网格规范化管理,社区消防安全达标。集中开展居民住宅火灾警示教育,广泛宣传居民家庭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全民防控火灾的舆论氛围。

(二)榆阳区消防大队

1、对全区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重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落实“六加一”措施和户籍化管理,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培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深化易燃易爆危化品单位“互查互学”暨“一厂一策一演练”活动开展。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落实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重大火灾隐患100%按期整改销案。

2、结合实际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控制室、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场所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对各类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防控制室“硬件设施完好有效、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3、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加强重大活动及清明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检查,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着眼重大灾害事故处置,从实战出发修订灭火作战预案,深化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测试演练,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做好跨区域灭火救援准备。

4、持续发动消防宣传攻势,加大对重点要害单位从业人员防火、灭火、疏散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多层次、多方面、多频次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联合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发动在校学生完成一次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家庭疏散示意图绘制),参加一次消防科普体验等主题活动,达到“发动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目标。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报道消防指战员灭火救援和为民服务的典型事迹,营造舆论氛围。

(三)公安榆阳分局

1、按照《榆林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榆林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月考核办法》文件规定,夯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持续紧盯“九小场所”,督促各乡镇(街道)、社区(小区)、村(居)委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娱乐场所至少检查1遍,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切实行动起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隐患不除,责任不卸,发生火灾,责任连带。

2、加强“洼地”问题集中整治。联合各乡镇、街道网格化力量,对辖区“城中村”“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居民住宅小区、老旧住宅、临时建筑彩钢房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摸排。加强小单位、小场所、群租房以及居(村)民楼院的网格化检查巡查, 强化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电动车充电、停放管控措施,严防“小火亡人”。及时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火等隐患,从严落实群租房防火分隔、违规住宿清理、夜间值守、电动车清理“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不得进楼入户、随意停放、违规充电“三个决不能”要求。

(四)区应急管理局

组织对非煤矿山、石油化工、煤化工企业、输油输气管线、油气储运设施、加油站、烟花爆竹行业等易燃易爆场所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和专家库,组织专职消防队员和岗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学”活动,提高火灾防范和专业处置能力。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区民政局

组织对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组织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约谈培训,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

(六)区教育和体育局

1、组织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岗位人员履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值班巡查落实等情况。强化寄宿制学校集体宿舍用火用电管理,指导、督促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督促具有实验室、实验课程的高(初)级中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责任、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日常使用人员的使用责任,建立健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检查实验物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提高实验室安全系数。

2、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好用好微型消防站,细化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落实值班值守,充分发挥其消防宣传、检查和灭火的职能作用。

3、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组织中小学校、民办院校、职业学校和高中新生开展“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8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教材(《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人手一册),师资(在校专兼职教师每班一名)、课时(每学期4课时)、消防科普场所(依托辖区消防队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四到位”。

(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组织对区级列管在建工地、高层建筑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分类建立健全档案台账。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消防设施运行、救援窗口、消防车道等方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及时清理火源、电源,清除可燃杂物,清退违规留宿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加强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专人24小时现场巡查值守,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2、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火检查、夜间巡查和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推广安装智能微型断路器、接入城市远程监控、高层建筑智能预警和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3、细化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落实值班值守,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组织开展1次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4、做好区级列管市政消火栓增建、维修工作,协调自来水公司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确保市政消火栓管网水压充足、设施完整好用,维护保养市政消火栓1次,对于损坏的消火栓及时维修恢复。

(八)区工业商贸局

组织对各类商场、市场、餐饮、加油加气站等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岗位人员履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值班巡查落实等情况。针对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约谈培训,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督促各单位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督促全区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及其个体工商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加强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2、开展生产领域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区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开展1次大检查,建立消防产品管理档案,及时查处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将企业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各化工企业及特种设备行业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十)区文化旅游和文物广电局

1、组织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宾馆、酒店、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等单位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岗位人员履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值班巡查落实等情况。

2、督促各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宾馆、酒店、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等单位建好用好微型消防站,细化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落实值班值守,充分发挥其消防宣传、检查和灭火的职能作用。

3、督促新闻媒体发布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新闻媒体要定期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严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

(十一)区卫生健康局

1、组织对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岗位人员履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夜间值班巡查落实等情况。

2、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建好用好微型消防站,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细化应急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职责,加强培训演练,落实值班值守。特别要注重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十二)区交通运输局

1、督促指导辖区客运车站、交通工具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1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行业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运车站、交通工具管理单位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清除隐患。

2、针对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细化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组织开展1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十三)区电力局

1、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组织对供电设施、线路开展全面检测,对老旧街道、商铺及人员密集性场所的电气线路进行隐患排查,对企业、居民建筑场所的电器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私拉电线、超负荷用电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及时查处,督促隐患问题整改,彻底清除隐患。

2、抓好各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加强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推动各乡镇、街道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

(十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织行业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全区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

(十五)区司法局

结合普法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夏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夯实消防现实斗争和火灾防控基础,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全力以赴做好春夏火灾防控,有效稳控社会面火灾形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以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动,多警联勤,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春夏期间消防检查工作,确保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安博 电话:0912-3421115 邮箱:3513466435@qq.com

(三)强化督导,夯实责任。区委政策研究室要对各乡镇、街道、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春夏期间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