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榆阳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榆阳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榆阳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陕西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榆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榆政办发〔2019〕35号)任务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提出我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推进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统筹推进事项划转和人员划转,认真做好过渡期审批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档案资料移交、审批标准制定等工作。探索开展综合受理、容缺受理、联办通办、证照包邮等新服务模式。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逐步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70%以上,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目标,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基本实现“只上一张网”“只进一扇门。”(区委编办、区发改和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减少繁琐环节和手续。(区司法局负责)

3.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全面实现权责事项“颗粒化”管理

深入推进全区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工作,实现全区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统一。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对已完成梳理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和服务类事项进行调整完善,强化清单动态调整;对未完成梳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事项,按照全省“颗粒化”和“三级四同”要求,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进一步丰富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库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实时管理 。(区委编办、区发改和科技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继续推行负面清单制度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涉企政策出台前实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继续清理收费项目,进一步修订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区发改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贸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

1.深入推进“多证合一”,巩固扩大“证照分离”改革成果,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以小概率抽查,产生大范围威慑。2019年,市场监管系统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每年度市场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加大失信企业跨部门联合惩戒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汇集、核查机制,继续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灰名单”。(区发改和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平安榆林”建设。(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榆阳分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证群众用药、食品安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优化公共服务

1.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 源。(区司法局负责)

2.在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区发改和科技局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的信息化建设。(区司法局负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八)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决策承办单位负责)

(九)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区司法局负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推进我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重点在市场监管、生 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文广局、生态环境榆阳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加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文广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榆阳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一)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推进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司法局负责)

(十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年底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培训考试工作。(区司法局负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区司法局负责)

(十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十五)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落实救济救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网上信访业务受理办理,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公安榆阳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机制作用,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区司法局负责)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检查,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规定,强化督察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区司法局负责)

(十八)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举办全区党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在全区深入开展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