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榆阳区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阳区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榆阳区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19〕209号),结合我区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体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快推动我区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ETC)应用,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到2019年底,全区范围内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全覆盖,ETC车道成为主要收费车道,货车实现不停车收费,榆阳区范围内汽车ETC车载装置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ETC收费率达到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到2025年,全面建成技术先进、制度完善、服务优质、运行稳定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体系。

二、落实发行任务

根据我区车辆保有量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情况,按照“优化服务、取消储值、免费安装、优惠缴费、快捷通行”的要求,相关单位及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ETC车载装置安装,大力推广ETC应用与服务,确保按时完成我区安装任务。

(一)加快推进公务、特种车辆加装ETC车载装置。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工程抢险车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

(二)积极推动营运车辆加装ETC车载装置。2019年12月底前,全区客运车辆、租赁汽车、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率达80%以上,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便捷获取通行费票据,实现不停车快捷缴费。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要确定一名副职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ETC相关政策宣传,并根据本辖区内车辆保有量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情况,引导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主动安装ETC车载装置,确保本辖区、本单位内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率达80%以上。

三、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ETC服务设施建设维护。辖区内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大ETC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收费站ETC专用车道比例。2019年10月底前,我区范围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实现ETC全覆盖,根据通行需要拟实际使用的所有车道均应具备ETC服务功能,其中ETC专用车道达到70%以上。根据收费站规模,保留1进1出或2进2出混合车道,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及混合车道要实现移动支付全覆盖。加强ETC车道检测和维护力度,保证运转良好。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及大修时,应同时规划ETC车道的建设或改建。

(二)推进货车ETC收费。区内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单位要大力宣传货车通行费支付政策。各收费站入口稳步推进不停车称重检测设备安装调试,确保从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助推货车ETC发行,提升货车通行能力。

(三)强化ETC车道运行保障。区内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优化ETC车道布局,设置统一、醒目、标准规范的ETC车道标识。强化车道运行监测,确保ETC车道24小时不间断服务。切实加强对ETC门架和车道系统运行状态监测和维护,保障系统运行指标满足相关要求。

(四)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区内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级行业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及入并网检测安全技术要求,定期组织测评评估,不断强化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制定收费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2019年10月底前,完成ETC系统国产密码算法改造工作。

四、健全发行服务体系

(一)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自2019年6月1日起,各发行机构应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ETC车载装置非人为损坏的,由发行机构免费更换;人为损坏的,按采购发行成本收取费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与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不符的车载装置换发工作。

(二)全面落实ETC车辆优惠政策。落实好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ETC车辆均可享受5%的通行费优惠缴纳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打折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的优惠。

(三)拓展互联网发行服务。各发行机构应利用交通部ETC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资源,支持客户自主选择产品服务,自行注册,自助安装。

(四)方便ETC快捷安装。由区交运局协调各ETC发行银行,在具备条件的公路收费站广场,为通行收费公路车辆开展ETC便捷安装及售后服务。辖区交警各大队在新增机动车注册登记及机动车辆定期检验、驾驶证审验时,应引导车辆所有者或使用人主动安装ETC车载装置。从2019年11月1日起,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时,由辖区交警大队配合收费管理单位引导车辆绕行普通公路。各ETC发行机构要积极与保险、通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汽车检测站、停车场、加油站、4S店等车辆集中场点联通,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与乡镇、街道、企业主动对接,实现城市服务到社区,农村服务到村组,企业服务到站场,便利用户安装ETC车载装置。

(五)拓展ETC应用场景。各级相关部门要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领域的应用,在2020年底前,实现机场、客运站、火车站等大型交通场站停车场ETC服务全覆盖;逐步向旅游景区、居民小区等停车场景推广。

(六)实现发行信息共享。各级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与ETC发行服务信息共享,便捷ETC发行服务,从源头杜绝“大车小标、大车小签”等行为。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对接,完成全网客户咨询、查询一站式服务。依托北斗卫星定位、视频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联网收费稽查体系建设,加强偷逃通行费的车辆监管与稽查。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区交运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交运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协调对接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周密部署,扎实稳步推进。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牵头落实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工程抢险车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安装车载ETC工作;交通部门牵头落实全区客运车辆、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辖区内各类车辆车载ETC安装应用。

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发行单位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分管责任人、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人:马仲学,联系电话:0912-3882220)。

)加强考核通报。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日统计全区车辆安装车载装置进度、各发行机构发行ETC数量以及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进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有关单位将进行通报。

)加强宣传引导。区政府各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相关媒体和单位,利用多种媒体平台以及车辆密集场所,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公众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树立ETC服务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榆阳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榆阳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

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新刚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谢长飞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科科长

              解世龙  区交运局局长

成 员:贾治国     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世贵     区交运局副局长

           闫文海     中国银行榆林分行副行长

           李 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副行长

          路天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副行长

          王革委     招商银行榆林分行副行长

          惠越飞     中国农业银行榆阳支行副行长

          冯 彬       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副行长

         孙伟林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副行长

         高长明      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副行长

        白春霞       中国光大银行榆林分行副行长

        马仲学       区交运局正科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