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启用榆林市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榆林市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榆林市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榆区编发〔2019〕1号)、区委常委会议《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榆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等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2019年11月1日)、区政府专项问题会议《关于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解难题办实事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第69次)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启用“榆林市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章。原“榆林市东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榆林汽车服务产业园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榆阳芹河新区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印章同时废止,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收回后,按规定程序全部移交至区档案局集中封存保管。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