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以下简称:政务新媒体)管理,促进政务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发展。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政务新媒体同时接受宣传、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

二、规范发布内容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升解读回应水平。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信息同源原则,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特别是各部门单位出台的需公开发布的重大政策文件,要及时报送区政府门户网站,并做好同步发布工作。要做精做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对政策措施出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要迅速澄清、解疑释惑,引导网上舆论理性回归。

(二)加强政民互动,畅通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政务新媒体应畅通在线互动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完善留言评论、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互动交流栏目。依法依规与群众开展有效互动,认真做好公众留言的审核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对收集到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应及时转送有关业务部门。不具备维护政民互动渠道的政务新媒体应使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交流互动平台。

(三)优化办事服务,推动民生事项“掌上办”鼓励政务新媒体提升办事服务功能,重点推动适用移动端的优质政务信息与高频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集聚,切实提供信息查询、在线缴费、办事预约、证照办理等民生服务。凡开通并提供办事服务功能的,均应依托陕西省政务服务移动端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已有的服务平台进行建设,做好办事入口的汇聚整合和优化,确保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用户统一、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三、加强运维管理

(一)规范开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求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告。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

(二)落实内容保障,严格信息审核。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规范转载发布工作,原则上只转载党委、政府网站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提高原创内容发布比例,每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日常监测,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发现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理,发现重大舆情及时上报处置。

(三)强化安全防护,做好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切实做好账号密码保护,全面加强数据管理,依法依规使用和传递数据。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对于泄露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要加强管理,严防信息泄露。加强网民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落实必要经费保障,选优配强工作人员,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同宣传、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合力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

(二)强化人员培训。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熟悉政务工作和互联网传播规律,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工作担当的专业化队伍。区政府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开展研讨交流,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编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考核评价。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区政府办公室已将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核,并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网上监测和抽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开展自查整改,结合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查找漏洞,迅速整改,并将《榆阳区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含纸质、电子文档)于2020年5月29日前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706室。联系人:黄程,联系电话:3525024(兼传真),电子邮箱:1209927708@qq.com。

附件:榆阳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榆阳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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