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榆阳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加强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榆阳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榆阳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乃彪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曹 勋生态环境榆阳分局局长

成 员:付 振区政府办主任

马志宏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王 森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建军 区发改和科技局局长

薛 强 区工贸局局长

朱聿政 区司法局局长

付选中 区财政局局长

李 琦 区人社局局长

张旭辉 区住建局局长

高之雁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应华 区水利局局长

陈虎平 区卫健局局长

高 弘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曹治国 区审计局局长

高来伟 区林业局局长

朱晓波 区畜牧局局长

常艳丽 区税务局局长

胡建强 区法院副院长

万宏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建军 公安榆阳分局副局长

尚宏飞 资源规划榆阳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榆阳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曹勋同志兼任。

二、榆阳区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榆阳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包括:承担联合调度会议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和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指导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题研究全区土壤污染防治有关突出问题,协调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项任务;构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完成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例会,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研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联席会议以文件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