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榆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榆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0号)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全力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到2021年10月31日,对照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的标准指南,修订完善我区涉及23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

(二)第二阶段:到2021年12月31日,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建设,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三)第三阶段:到2022年12月31日,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健全、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人员更加专业。

(四)第四阶段:到2023年12月31日,建成覆盖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统一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质量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照《陕西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南》,结合我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修订完善我区涉及23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细化政务公开的领域、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方式、层级等要素。区直各单位要同步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与区政府编制目录的有机衔接。各乡镇(街道)要在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辖区内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与省市上级部门密切沟通,切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构建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中心等协同发力的多渠道全媒体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体系。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查询检索功能,提升公众体验满意度。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制定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审批服务局,各乡镇、街道等;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四)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依托政务服务网、移动APP、自助服务终端机等打造智慧大厅,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南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区审批服务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五)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单位结合职责权限和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六)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单位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解读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对群众在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乡镇(街道)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的公开事项清单,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务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线上线下专栏,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完善区级、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审批服务局及各领域相关部门要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南落实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分工情况应对外公布,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明确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要加强培训,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考核。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已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专题专栏,定期通报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榆阳区重点领域标准目录责任单位

榆阳区重点领域标准目录责任单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