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榆阳区长城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榆阳区长城保护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榆阳区长城保护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城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长城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要求,着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生动实践和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际成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构建长城保护责任体系,强化问题整治,守好文物保护红线,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长城保护管理和展示利用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备的长城保护体系,长城重大险情基本排除、保存状况良好;强化长城日常养护,及时消除人为因素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推动长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将长城保护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长城保护空间性管理内容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长城文化遗产,使全区长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榆阳长城保护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长城保护基础工作

1.以长城资源调查和认定工作为基础,开展全区长城资源核查,全面梳理全区范围内长城保存状况和保护需求,建立长城资源数据库,加强对全区长城的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鱼河镇古塔镇大河塔镇麻黄梁镇牛家梁镇红石桥乡巴拉素镇芹河镇,长城路街道朝阳路街道)

2.有效落实长城保护管理“四有”工作,在地图上明确标识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边界范围,绘制图纸并形成相应的数据。(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

3.按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将文物(长城)保护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包括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责任单位:资源规划榆阳分局区文旅文广局)

4.完善全区长城记录档案,推进记录档案数字化工作。(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

5.加强长城保护标识制作设置,在地表文物不明显、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的长城点段,增加必要标识(含保护标志牌、保护界桩、保护说明牌),确保满足向社会公示和安全保护要求。(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鱼河镇古塔镇大河塔镇麻黄梁镇牛家梁镇红石桥乡巴拉素镇芹河镇,长城路街道朝阳路街道)

(二)提升长城保护水平

6.规范长城保护工程管理。长城保护维修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必须依法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决杜绝“保护性”破坏事件的发生。因自然灾害等突发原因,导致长城遗址出现险情的,管理机构应尽快组织编制抢险工程方案按程序报批。经专家评估,情况紧急需要即刻实施的,可边实施抢险工程,边报审技术方案。(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

7.统筹协调城乡建设与长城保护的关系。加强长城周边建设管控,保护长城历史风貌,涉及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工程,严格执行相关报批手续。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能源局区电力局鱼河镇古塔镇大河塔镇麻黄梁镇牛家梁镇红石桥乡巴拉素镇芹河镇,长城路街道朝阳路街道国网榆林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榆林分公司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榆林联通公司中国铁塔榆林分公司陕西广电榆林分公司

深化四个一工作机制

8.制定长城考核制度、督查办法,进一步落实长城保护“四个一”工作机制。加快应用手机软件开展长城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长城遗址现场实际情况。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

9.制定完善长城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如实做好工作记录,留存文字、影像资料,建立执法巡查档案。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强化长城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涉及长城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破坏长城的任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鱼河镇古塔镇大河塔镇麻黄梁镇牛家梁镇红石桥乡巴拉素镇芹河镇,长城路街道朝阳路街道)

10.长城沿线各乡镇、街道设立长城保护工作站,开展长城的日常巡查、环境整治等工作,配备必要的巡查设备、现场保护管理设施设备等。责任单位:鱼河镇古塔镇大河塔镇麻黄梁镇牛家梁镇红石桥乡巴拉素镇芹河镇,长城路街道朝阳路街道)

11.制定完善长城保护员工作内容、流程、技术要求及考评机制,由区文研所和所在乡镇、街道共同考核,对工作不到位、考评不合格的长城保护员给予相应处理。责任单位文旅文广局)

实施长城周边建筑环境整治工程

12.对辖区内长城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现有建筑和设施进行清查登记,制定现有建筑物清单和分布图,逐一确认是否履行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并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出台整改方案,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区文旅文广局鱼河镇古塔镇大河塔镇麻黄梁镇牛家梁镇红石桥乡巴拉素镇芹河镇,长城路街道朝阳路街道)

13.拆除或迁移长城本体上已有的建筑和设施。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能源局区电力局国网榆林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榆林分公司,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榆林联通公司中国铁塔榆林分公司陕西广电榆林分公司

14.保留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质量较好的传统风貌建筑,维修建筑立面,加固建筑结构,建筑色彩使用与夯土遗址相协调。(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能源局区电力局国网榆林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榆林分公司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榆林联通公司中国铁塔榆林分公司陕西广电榆林分公司

15.拆除或迁移长城保护范围内已有的有碍文物保护的建筑和设施;拆迁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内质量较差、影响景观环境的农业及工业建构筑物及临建建筑。(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能源局区电力局国网榆林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榆林分公司中国移动榆林分公司榆林联通公司中国铁塔榆林分公司陕西广电榆林分公司

实施长城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16.对占压长城且现在持续使用的国道、省道,在道路占压段进行标识,在维持道路通行能力的前提下在道路两侧设立明石桩,明确道路的遗址属性。对占压长城且当前持续使用的乡道、村道及无级别道路,在道路占压段进行地标标识,对乡道、村道在维持道路通行能力的前提下通过道路地表石料铺装区别,石料的选择应与遗址风貌相协调。新建用于长城遗址展示的步行或自行车绿道,在长城重要展示区将长城遗址线性串联贯通。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区文旅文广局

开展长城保护区划范围内煤矿专项整治行动

17.对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煤矿进行排查,对处于生产状态,并与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重叠的煤矿,结合实际外推一定距离的保护煤柱。责任单位资源规划榆阳分局区能源局区文旅文广局

建设长城巡查与安全监管平台

18.实施长城遗址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按照每5公里安装1套的标准,在长城沿线安装监控摄像头,形成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长城保护监管模式,提高长城保护工作隐患问题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区应急管理局

19.根据榆林市长城安全监管平台要求,建立榆阳区长城安全监管平台,形成完备的监管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

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20.依托镇北台长城文旅融合区和红石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全力实施榆阳区常乐堡至走马梁文化旅游复合廊道项目,打造重点长城展示带、展示区和长城沿线保存较好的敌台、马面、烽火台等展示节点。(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牛家梁镇长城路街道)

21.全力争取实施建安堡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核心展示园建设项目,根据《长城文化公园(建安堡)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规划》,进一步开展建安堡考古工作,完善长城文化公园(建安堡)文物保护与旅游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打造集长城边塞文化、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等多元文化融合、地方民俗文化为一体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大河塔镇)

22.进一步完善明长城遗址榆阳段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实施长城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责任单位:区文旅文广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城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长城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加大长城保护工作力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长城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落实长城保护责任,加强长城保护工作职能部门的联动,健全协作制度,建立考核、激励、问责和监督机制。要按照行动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根据长城保护实际情况落实职责,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资金保障。依法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长城保护专项资金,用于长城的日常管理和预防性保护。建立健全长城保护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长城保护,建立长城保护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围绕长城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情况,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