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榆阳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
榆阳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保障全区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防御山洪灾害工作实施办法》《榆阳区防汛应急预案》等。
1.3 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联动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全力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榆阳区境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由区水利局组织编制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公布,从批准之日起执行。本预案应根据山洪灾害防御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并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概况
2.1.1 地理位置
榆阳区位于陕西省北部,毛乌素沙漠与黄土高原接壤地带。地理位置东经108°58′~110°24′,北纬37°49′~38°58′。区境东临神木市,西北与内蒙古接壤,东南与佳县、米脂县交界,西南与横山区相连。东西宽128公里,南北长124公里,总面积7053平方公里。
2.1.2 水系分布
区内有无定河、秃尾河、佳芦河三大水系,均属黄河水系。麻黄梁主峰海拔1405.4米,系三大水系分水岭。无定河、秃尾、佳芦河河流域面积分别为5904平方公里、720平方公里、429 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区面积的83.7%、10.2%、6.1%。境内河道纵横,有大小沟道837条,其中常年流水河570条,季节性流水支沟261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53条,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3条。
2.1.3 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
榆阳区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偏寒,日照充沛,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8.3℃,年平均大气降水量384毫米,年最多降雨量724.9毫米(2016年),最少降雨量159.6毫米(1965年)。降水主要集中在主汛期7、8、9三个月内,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
据1951—1990年气象统计资料记载,出现暴雨21次(日降水量≥50毫米),平均两年出现1次,在7、8月出现14次。大雨、暴雨多以雷雨构成,常伴有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一般出现在午后到前半夜,虽时间短,但降水强度大,易形成山洪暴发。
区境北部沙漠滩地区河流基流较大且稳定,河道比降缓,洪水小;南部黄土丘陵沟壑区沟谷河道狭窄,河床比降大,河流水量随季节变化,多呈间歇性溪流,雨季流量大,且含泥沙量高,河流洪、枯流量差值极大,如峁沟河,历史最大洪水流量达1000立方米/秒,而枯水季节流量为0.3立方米/秒。
2.1.4 地形地质
榆阳区地势总体北高南低,海拔高程为870-1405.4米。境内以明长城为界,形成两大类型地貌。长城以北为风沙草滩区,约占总面积的75%,区域内地势较平坦,沙丘、草滩、海子(小湖泊)交错分布,地下水储量丰富,易开采,年平均侵蚀模数为650-5000吨/平方公里。长城以南属丘陵沟壑区,约占总面积的25%,区域内梁峁起伏,沟壑纵横,年平均侵蚀模数为1-1.5万吨/平方公里。
榆阳区地质构造单元属鄂尔多斯台向斜的一部分。区境北部地表被新生界第四系风积层覆盖,厚度达15-40米。区境南部地表被新生界第四系黄土层覆盖,厚度数十米至百余米,垂直节理发育,黄土梁峁边坡及深切沟谷两岸。在较深河谷有裸露基岩,以三叠纪地层为主。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 行政区划
榆阳区下辖19个乡镇、12个街道办事处,85个社区居委会,313个行政村。截止2019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为57.5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80万人。
2.2.2 经济社会情况
全区总耕地面积133.2万亩,农业人均耕地3.83亩。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37.1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较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40.45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545.73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350.96亿元,增长6.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9.52万元。粮食总产量9.03亿斤,农业人均产粮769kg,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36元。
2.3 山洪灾害情况
2.3.1 山洪灾害损失
历史上,榆阳区山洪灾害频发,建国以来发生的主要山洪灾害有:
1952年夏,五乡遭水灾,洪水淹毁张家沟炭窑,死1人,伤3人。
1954年9月2日榆溪河洪水流量800立方米/秒,洪水溢岸冲进榆林城小西门,水淹二街,毁房190间。河堤岸决口11处,长1733米。
1966年8月,山洪冲毁三岔湾等地农田,淹死2人。
1977年8月1日,小壕兔等公社连续暴雨8个小时,雨量中心达1060毫米,受灾严重的有12个公社。30日暴雨,先后洪水冲毁“三田”5.8万亩,冲坏大小坝、水库173座,桥梁、涵洞118处,房屋242间。
1994年8月23日,榆林城区和18个乡镇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历时3小时37分,降雨量达103.8毫米,2.23万户、8.9万人受灾。损坏房屋2353间(孔),倒塌房屋201间,农作物受灾39.75万亩,成灾29.68万亩,绝收2.93万亩,减产粮食7295吨,损失粮食450吨,直接经济损失7535万元。
2012年7月26—28日强降水,12个乡镇暴雨、大暴雨。青云镇刘千河办事处降雨量最大达211.6毫米。全区个24个乡镇388个村受灾,紧急转移群众5420人,农作物受灾7.26万亩,绝收1.41万亩,损毁水利设施471处,农村道路151条614公里,房屋2429间,直接经济损失达7650万元。洪水致死2人。
2013年8月4—7日强降水,17个乡镇暴雨、大暴雨,马合镇降雨量最大达174毫米。全区19个乡镇、9个街道办事处的400个村(社区)及3个国营农场受灾,受灾17.6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356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7.85万亩,绝收13.25万亩,损毁水利设施301处,桥涵88座,房屋3382间,道路、供电、通信线路多处中断,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元以上。
2016年7月7日—9日、8月12日—19日强降水,最大日降雨量芹河镇166.6毫米,全区24个乡镇、办事处,44890人受灾,其中紧急转移安置(避险)57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5.15万亩,绝收1.01万亩;倒塌房屋7户19间,严重损坏房屋126户394间,直接经济损失约为7590万元(不含城区)。
2.3.2 山洪灾害成因
1、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
榆阳区的山洪灾害类型主要为山洪及降水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中山洪分为小流域洪水(一般指流域面积小于50平方公里的洪水)、流域性洪水、工程类出险洪水三类。
榆阳区山洪灾害的易发区和多发区主要分布在镇川、上盐湾、鱼河峁、鱼河、古塔、青云、大河塔、麻黄梁、牛家梁、红石桥10个乡镇及长城路、朝阳路2个街道办事处。
2、山洪灾害成因
(1)降雨是诱发山洪地质灾害的直接因素和激发条件。特别是强降水引发溪河洪水暴涨,极易激发滑坡、泥石流灾害发生。我区洪涝灾害多由降水形成,暴雨中心多点并发,强度高、范围广、历时短、量级大,而且高强度降水一般集中在1—2天时间甚至几小时、几十分钟内。
(2)地形地质是发生山洪灾害的物质基础和潜在条件。我区南部山区山大沟深,沟谷纵横,地势起伏大、坡度陡、谷坡稳定性差,峁状厚层湿陷性黄土不利于降水的下渗,易形成径流,引发山洪地质灾害。
(3)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加剧了山洪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危害程度。一是群众房屋和生活设施以及临时施工工棚等建在河滩、沟口、岸边或斜坡、山脚、削坡、陡坡下等危险地段;二是开山造田建筑,辟山填河修路,滥采滥挖河道等,破坏了山体稳定,影响了河道行洪,诱发和加重了山洪灾害。
(4)防灾避灾知识缺乏、意识淡薄和麻痹侥幸心理,也是造成山洪灾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3、山洪灾害的特点
(1)季节性强,频率高。我区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70%以上的山洪灾害发生在主汛期的7-8月。
(2)区域明显,易发生。南部山区特殊的地形地貌,遭遇暴雨极易暴发洪水,形成山洪灾害。
(3)来势迅猛,成灾快。南部山区降雨易产流,汇集快、流速大,降雨后很短时间就会形成山洪灾害,预测预报难度大。
(4)破坏性强,危害重。山洪发生时往往伴随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河流堵塞改道、桥塌路断、农田冲淹、房倒人亡的悲剧。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非工程措施现状
榆阳区现建有自动雨量站39个,自动水位雨量站11个,7个河道视频监控站,在山洪灾害防治区建有138个简易雨量报警站,64个简易水位报警站。建设了12个乡镇、139个村组预警系统,配置了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应急照明、铜锣、口哨等。
区级监测预警平台,建立了以区防指与19个乡镇、8个街道办事处、区气象局的视频会商系统,实现了中、省、市、县、乡五级可视会商;建立了雨水情实时监视查询、预警发布、小流域洪水预报等内容的系统平台。
2.4.2工程措施现状
榆阳区现有中小型水库22座,各型淤地坝1404座,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29平方公里,治理度达到63.5%,林草覆盖率达51.7%,有效地减少了山洪灾害损失。
榆阳区淤地坝全部处于山洪灾害防治乡镇,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有24座中型以上淤地坝坝内长期蓄水,其中8座淤地坝无放水泄洪设施,淤地坝大多运行了三、四十年,工程失修、淤积严重,一旦发生局部暴雨,极可能发生溃坝险情,加重山洪灾害的危害程度。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历史最高洪水线以上,能避开山洪、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的临时避灾地点划入安全区。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通过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结合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确定危险区、安全区。
我区山洪灾害防治区392处(其中重点防治区82处),涉及镇川、上盐湾、鱼河峁、鱼河、古塔、青云、大河塔、麻黄梁、牛家梁、红石桥10个乡镇和长城路、朝阳路2个街道办事处,154个行政村,4.43万户,13.94万人。危险区64处,涉及9个乡镇(不含牛家梁镇)和长城路街道办事处,48个行政村,514户,2356人。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机构
区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承担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各有关乡镇、街道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区防指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城市防汛抗旱副区长、分管农村防汛抗旱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任副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公安榆阳分局局长任指挥长,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和科技局、区教体局、区工贸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文广局、区卫健局、区能源局、资源规划榆阳分局、区电力局、区气象局、黄委榆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中国电信榆林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中国移动通信榆阳区分公司、中国联通榆林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组成。
区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担任。
在紧急状况下,区防指设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各工作组由区防指成员单位组成。
监测组:区水利局、区气象局、黄委榆林水文局、资源规划榆阳分局。
信息组:区防办、有关乡镇防指。
转移组: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调度组: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
保障组: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和科技局、区教体局、区工贸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文广局、区卫健局、区能源局、资源规划榆阳分局、区电力局,区气象局、黄委榆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中国电信榆林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中国移动通信榆阳区分公司、中国联通榆林分公司网络运行维护部等。
应急抢险队:区人武部,各有关乡镇、街道。
4.2职责
4.2.1区防指领导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总指挥长:负责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副总指挥长(常务副区长):协助总指挥长,负责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决策、组织、指挥。
副总指挥长(分管城市防汛副区长):协助总指挥长,负责做好城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决策、组织、指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副总指挥长(分管农村防汛副区长):协助总指挥长,负责做好农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决策、组织、指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副总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协助总指挥长,负责协调和组织部队、民兵执行重大山洪灾害抢险救援救灾任务。
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协调各部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协助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具体负责全区山洪灾害抢险救援救灾的组织指挥。
指挥长(区水利局局长):协助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协调指导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水工程防洪调度的组织指挥。
指挥长(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局长):负责维护山洪灾害抢险秩序、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和危险区警戒管理,打击干扰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违法行为。
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区防指审定的灾情和山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动态。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应急资源调配、抢险救援调度及灾情核查和救灾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山洪灾害监测设施信息测报工作,负责各类山洪灾害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工作,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程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区教体局:负责学校、园所等区域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负责中小学生山洪灾害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负责山洪灾害预警,保障学校和学生度汛安全。
区工贸局:负责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物资的组织、供应。
区财政局: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工程和应急经费筹集、协调和衔接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市山洪灾害信息及相关抢险救灾工作。
区交运局:负责协调组织山洪灾害抢险救灾车辆,及时运送人员、装备、物资及设备。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所辖农业设施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负责山洪灾情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农业生产灾后恢复工作。
区文旅文广局:负责旅游景区等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区防指山洪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和防御工作动态信息。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区能源局:负责全区能源企业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资源规划榆阳分局:负责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信息报告,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山洪地质灾害巡查、防治、防御工作。
区电力局:负责保障灾区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建立应急保障供电系统。
区气象局:负责天气形势监测,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实况信息,及时发布山洪灾害天气预警。
黄委榆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辖区水文站水情测报,及时发布洪水水情预警预报。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做好灾区通信保障,负责建立应急备用通讯系统。
乡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布置的山洪灾害紧急任务。
4.2.2区防办主要职责
负责区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制度并贯彻实施;收集、上报和发布雨情、水情、灾情和山洪灾害信息、指令;检查指导乡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协调区防指各工作组工作。
4.2.3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报告辖区雨量、河道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和危险区水位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山洪灾害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做好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工作动态报道、新闻媒体宣传等对接工作。
转移组:负责组织群众按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做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协调区防指各部门单位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车辆、设备、物资、队伍等。
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服从区防指命令,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5 监测、通信及预警5.1监测
5.1.1监测系统
1、自动监测系统
榆阳区自动监测站采用有人看管、无人值守的管理模式。39个自动雨量站中,气象部门管理24个(两要素站21个,六要素站3个),区水利部门管理15个;11个自动水位雨量站中,水库水位站10个,河道水位站1个。
7个河道视频监控站分布在无定河、榆溪河、小川沟、峁沟、开光川。
2、简易监测系统
榆阳区简易站采用定时监测和加密监测的工作体制。设立村级简易雨量报警站138个,简易水位报警站64个。
5.1.2 监测内容
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降雨、水位等信息。
各乡镇、街道可在区级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实时查看自动站雨水情监测数据。各级可通过简易站观测人员了解掌握当地雨水情信息。
5.1.3 监测要求
按照监测站点的监测内容进行针对性监测,确保时效性和准确性;采用自动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手段,分析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报告有关单位和各级指挥部门。监测系统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 通信
1、信息采集通讯方式。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PRS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手机等人工传输信息。
2、预警发布通信方式。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系统由电话、传真、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手持喊话器、铜锣口哨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又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传达到各部门、各乡镇、有关单位和危险区群众。
5.3 预报预警
5.3.1预报
预报内容分为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区气象局发布,榆溪河洪水预报由区水利局、黄委榆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发布,滑坡等地质灾害预报由资源规划榆阳分局发布。
5.3.2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和等级划分
预警指标是指发生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暴雨洪水预报、准备转移(警戒)、立即转移(危险)三级。
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对应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引起重视)、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准备转移)、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立即转移)。
榆阳区山洪灾害雨量预警指标及预警等级划分表
区域 | 预警等级 | 雨 量(mm) | 预警信号 | |||
l小时 | 3小时 | 6小时 | 24小时 | |||
南部山区 | Ⅲ级 | 20 | 35 | 45 | 60 | 黄色 |
Ⅱ级 | 30 | 50 | 60 | 80 | 橙色 | |
Ⅰ级 | 50 | 75 | 90 | 130 | 红色 | |
北部 风沙区 | Ⅲ级 | 25 | 45 | 60 | 70 | 黄色 |
Ⅱ级 | 35 | 60 | 80 | 130 | 橙色 | |
Ⅰ级 | 50 | 85 | 110 | 150 | 红色 |
榆阳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确定了我区36个危险区预警指标值,有关临近的沿河村组可参照执行。
2、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各级防指机构带班领导应引起重视,区防指应组织会商。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且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相应等级预警信息;
(2)当河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相应等级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立即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塘坝及大中型淤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3、预警发布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1)一般情况下,按照区→乡→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图1)。
图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2)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坝、淤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如图2)。
图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3.3 预警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传真、短信预警;(2)广播电视预警;(3)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预警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报警;(3)手持喊话器;(4)铜锣口哨报警;(5)口头通知报警。
5.3.4 应急响应
根据预警等级信号,分为三级(Ⅲ级黄色)、二级(Ⅱ级橙色)、一级(Ⅰ级红色)三个级别的应急响应行动。
1、三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决定发布三级预警,同时发布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命令。
(2)区防办通过电话、传真、手机方式向有关乡镇及时传达,通过短信向区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发布三级预警。
(3)通过广播电视等预警方式播放天气预报,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4)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2、二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副总指挥长主持会商决定发布二级预警,同时发布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命令。
(2)区防办通过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等向有关乡镇发出二级预警,通过短信向区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发布二级预警,并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3)通过广播电视等方式播放山洪灾害二级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4)有关乡村通过无线预警广播等方式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预警信息,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3、一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总指挥长主持会商决定发布一级预警,同时发布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命令。
(2)区防办通过电话、传真、手机向有关乡镇发出一级预警,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区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发布一级预警,有关乡镇、部门要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3)有关乡村要通过无线预警广播等方式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一级预警,要求危险区人员马上转移,严加防范山洪灾害。
5.3.5应急结束
当山洪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灾区群众得到妥善安置时,区防指可宣布结束或降低山洪灾害响应级别。
6 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原则
按照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危险区后警戒区的原则,进行有组织的转移。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措施转移。
6.2转移安置路线
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拟定各危险区的转移安置路线。各乡镇、街道要定期对转移路线进行检查,看其是否出现异常,对于有异常的路线及时进行修补或者重新确定线路,根据拟定的转移路线绘制转移安置图。
6.3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投亲靠友、搭建帐篷等方式安置人员。
6.4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乡村干部要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及时组织转移,做好转移排查。特别在夜间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缺一户,不漏一人。要借助无线广播、手摇报警器、喊话器、铜锣口哨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要采取专项措施,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要做好转移区警戒管理,防止撤离人员返回。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1.1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和救灾方案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根据险情和灾情,按照预案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防指组织实施重大险情抢险和重大灾情救灾。救灾方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做好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装备及车辆调配、救援救护的准备与到位,迅速展开对口支援工作。
7.1.2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准备包括装备、资金、物资准备等。
1、装备。由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准备,需紧急采购的装备应会同区财政局等单位共同进行。
2、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抢险救灾专项资金。
3、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准备。抢修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等抢险物资,由相关部门储备和筹集。抢救伤员的药品器械等物品,由区卫健局负责准备。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准备和筹集。
7.2 抢险救灾
1、发生险情和灾情后,区防指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应迅速开展工作,合力抢险救灾,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同时区防指要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情况。
2、相关乡镇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做好灾区清理、掩埋牲畜尸体工作。
3、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4、有关部门要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5、抢险救灾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所属的重要水利工程、涉河在建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陡坡、低洼区,以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河道内临时棚户、隐患作业区等必须坚决清理,强制撤出河道,确保人员安全。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1、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有关部门和乡镇应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对乡村责任人、监测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重点培训。
4、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要组织有针对性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演练,使广大干部群众熟悉预案、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8.3 纪律
1、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全面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危险区、灾区转移安置工作稳妥可靠。
2、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严格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汛情要熟悉,会商要及时,预警要迅速,指挥要果断。
4、汛期期间发生暴雨天气,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水库防洪调度运行管理,汛期不得超汛限水位蓄水,淤地坝必须空库运行。暴雨天气和洪水入库过程要加强库坝巡查监测,加强已蓄洪病险水库和淤地坝的巡查管理,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库坝运行安全。